《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9个配套文件9月28日实施

18.11.2016  16:03

   从海南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9个配套性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的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从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等7个方面,提出了在建设领域实行实名制用工管理、明确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等18项具体措施。
  同时出台的还有《海南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监管管理办法》《海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办法》《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9个配套文件,分别从企业角度和政府职能方面给予了新的规定。
  新的《实施意见》以及9个配套文件自2016年9月28日开始正式实施。

 

摘自《海南日报》2016.11.18 记者王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