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岳进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吴育军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华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全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德铜的海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朱洪武的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珊茹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梅华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嘉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东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定辉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吴育森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梁寿松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耿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韩军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林鹤年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邢词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东彪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戈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雄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华敏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雪涛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梅华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霞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雄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雪茹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定辉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符群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谢春雷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书丰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宏壮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邢军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景伟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廖长荣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秦瑞静、吴聿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慧丽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免去:
赵建平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宗炳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苏干、王盛良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