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7.11.2015 19:58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26日至30日在海口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海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海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2015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海南省省本级预算。
(五)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六)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7.11.201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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