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6.11.2014  19:14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5年2月9日至13日在海口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海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海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2014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批准201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