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被开除党籍
原标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力夫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有关单位纪律审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力夫开除党籍处分,按照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
张力夫,男,汉族,1952年5月生,海南东方人,研究生学历,讲师,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个人履历如下:
1969.03—1980.10,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东方县国营尧文农场工人、小学教师、政治处教员、宣传干事、工会干事;
1980.10—1981.11,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东方县八所镇建设委员会政工员;
1981.11—1984.08,广东省委党校理论师资本科班学习;
1984.08—1985.09,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
1985.09—1987.07,中央党校理论部中共党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87.07—1988.06,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海南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
1988.06—1993.02,海南省委党校通什教学点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科学教研室副主任(其间:1991.06-1992.06,在儋县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1993.02—1994.03,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
1994.03—1995.01,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5.01—1998.03,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
1998.03—1998.08,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08—1999.01,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书记;
1999.01—1999.12,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书记(副厅级);
1999.12—2001.05,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05—2002.11,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厅级);
2002.11—2003.02,待安排工作(2002.03-2003.01,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3.02—2003.10,海南省农垦总局(总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3.10—2008.01,海南省农垦总局(总公司)党委书记;
2008.01—2010.08,海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农垦总局(总公司)党委书记;
2010.08—2011.02,海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
2011.02—2011.07,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
2011.07—2016.01,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四届、五届海南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