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评价材料

03.06.2016  02:54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评价材料

                       

2015年以来,我厅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重点,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窗口服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机关履职效能明显提升,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得到如期兑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一)稳定和扩大社会就业。 2015年,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1万人,完成全年预定新增就业人数9万人的目标;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3.6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控制在规定的4%以内。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2%。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4.9万人,初次就业率88.83%,高于77.5%的全国平均水平,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2%”的目标。 一是大力推行鼓励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产业、行业培训工作方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和技工院校实训设备资金“以奖代补”办法,有力推进了就业创业。 二是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在全省组织了“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5年,协调省财政专门拨付1000万元,为失地农民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了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积极扶持被征地农民就业,将完全失地农民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将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纳入补贴对象范围。2015年,享受补贴的对象5623人,补贴总额为843.45万元。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为3000名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认真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帮助1600余名毕业生实现见习。会同省教育厅举办了专场招聘会,根据国家政策,为100多名免费师范生落实就业。 三是积极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举办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宣讲活动和2015年海南省创业论坛,邀请12名创业成功毕业生深入到14所院校开展创业典型宣讲,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团导师深入各市县和各大院校开展创业指导帮扶38场; 四是加快推动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 制定出台了《省本级技工院校实训设备以奖代补办法》,明确了省本级技工院校实训设备扶持资金的评估和使用办法,为科学、公平地分配就业专项资金积累了有益经验。实施重点产业培训,协调省财政投入1383万元,为信息技术、医药和铁路等重点产业和行业提供技能人才支持,有力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是 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科学制定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严格执行《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坚持做到了合法、真实,确保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支出的安全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依据。

关于有评议代表提出的“解决退伍军人的分配问题”意见建议,属省民政部门的职责,建议转至省民政厅依法按规定办理。

      (二)健全完善统筹社会保障体系。 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全省7000个机关事业单位性质和近10万名退休人员以及24万名在职人员编制信息进行核定。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将原地“农转非”且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土地承包关系的被征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启动我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有效推进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5元。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保省级统筹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大幅提高。调整提高城镇从业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水平。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切实解决参保人门诊特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前实现国家规定年内启动和实施大病保险的目标。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联合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印发了《海南省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积极性,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对6个市县的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共查处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基金要情27起,涉案金额135.98万元,已追回基金87.21万元。

关于有评议代表提出的“社保规定有些条款过于死板,比如一个工人调离原单位,但原单位欠交的社保不能为其一人补交齐,要补交就要把全厂都交了,但工厂亏损又交不起,这个工人的社保的问题就得不到解决了”问题。我省不存在这种情况,根据琼人社发﹝2012﹞230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独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补缴社保费,也可以集中为全体职工补缴欠费。

      (三)健全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措施。 一是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设。 组织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公务员录用笔试实施细则(试行)》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考务管理。严格实行面试考官、考生、考场和工作人员“四抽签”制度和纪检监督制度。对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和录音监控。为进一步推进公务员考录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考录时间,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积极筹划2016年公务员面试工作,扩大单个工作日面试规模,把公务员面试时间控制在一个月左右,得到了广大应试人员和公众的认同。 二是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通知》。深入定安、临高等市县进行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规范招聘行为。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部门,对全省16个市县、12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查处集体“吃空饷”单位6个,涉及金额61.95万元;查处个人“吃空饷”112人,涉及金额109.53万元,追缴“吃空饷”金额30.64万元。2016年,我厅将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制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授权管理办法及档案规范管理,避免出现档案阻碍就业进程问题发生。 三是建立人才管理政策措施。 2015年相继出台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海南省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实施办法》。顺利完成了20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全省78161人参加职称考试,3人顺利进入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范围,获批5个博士后工作站。

      有评价代表提出的:“加强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评审工作的修订,取消基层中、高级职称的晋升外语考试...”我厅已有明确规定: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及在少数民族市(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评价代提到的“其他医院应该注重实际工作能力,而不应把科研作为硬条件”的问题,我厅将与省卫计委开展专项调研后,完善和改进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四) 大力推进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截至2015年7月25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涉及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万人。制定了《海南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办法》,实现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截至2016年1月,大部分市县已经落实兑现晋升职级。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化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9月29日,正式启动我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定期发布海南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意见。

关于有评价代表提出:“加大对干部遗属的生活补贴力度。”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每年7月1日,各市县应按本市县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20%的原则调整,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省本级及驻省外和市县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按海口市公布的补助标准执行,省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垂直管理市县单位及省是药品检验所市县分所等单位,按照人员经费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所在地市县公布的补助标准执行。

  关于有评价代表提出:“严格落实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工作”,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安全使用和收缴工作,我厅已联合住建、交通、水务、旅游4个部门草拟了《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现拟将征求各单位和市县意见。

      (五)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按照省改革办关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限时办结承诺等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对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劳动用工备案等项目实现网上审批;压缩审批工作时限,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审批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外国人就业证初次申领、延期、变更、补发、注销审批时限均由法定7个工作日提速为5个工作日。2015年,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4222件,办结4222件,提前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

(六)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策部署。 2015年,我厅承担的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为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4年7月起,已将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自2015年1月起,已将我省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此次调标工作已于2015年4月全部完成。

      二、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透明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审批办子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推进网上受理服务和公开审批,为企业节约了运营成本,受到企业的好评。升级改造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利用媒体和本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招录信息,明确招录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招录名额和职位等;向社会公布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程序和组织管理方式方法,顺利完成我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利用事业单位网上公开招聘系统完成“三支一扶”报名考试工作,为考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网络服务。针对有评议代表提出的“人社厅官网下载中心对一些常用的表格未挂在网上”意见建议,我厅已会同省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整改,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完成12333软件升级改造,为咨询服务增强了硬件支撑。截止2015年12月10日,来电总量84582人次(其中:人工语音服务量21652人次)。 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厅审批办子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核查举报投诉情况,对群众反映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在畅通民意渠道上有所突破。严格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坚持“厅长接访日”制度,2015年,厅领导先后在省人民来访接待室开展接访活动,共接待群众58批286人次,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均得到了有效维护,共办理群众信访711批(件)1067人(次),同比增加17%。

三、 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切实 提高行政效能

(一) 深化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需要,厅党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纪律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帮助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好“三观”、筑牢防线,夯实“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根基。分两批举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轮训,80余名处级干部参加学习。组织11名市县人社局局长参加了人社部举办的人社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题示范培训班。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厅党组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深入进行警示教育,认真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夕,厅党组纪检组通过集中教育、集体约谈、短信通知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强调和重申廉政纪律,有效防止了吃请、收礼、敛财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组织厅系统编制汇总了责任单、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以及106项权力清单,使责任单和权力清单成为我厅党风廉政建设的“施工图”、“考核表”、和“问责尺”,有效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强化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厅党组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总体部署,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经常分析研判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确保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15年,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厅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省委巡视一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2个问题,确定了28项整改内容。正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力以赴抓整改,压实整改责任,逐一解决问题。对巡视移交4个重点问题线索,盯紧不放,一件一件查实,一件一件整改到位,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切实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在全省人社系统组织开展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对“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依照党规党纪进行内部通报和严肃处理,有效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官僚主义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工作人员不负责、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的发生。全省各级人社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条件明显改善。积极参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通过社会评价和监督倒逼作风转变。在参与2015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活动中,上线受理听众的来电咨询与投诉35项已经全部办结。

  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加大对 各类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力度。 2015年,厅纪检组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问题线索47件,已办结和转办督办42件,移交司法机关3件,移交市县纪检监察机关1件,1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尤其是对省委巡视组转来的4起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四个核查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地核查,及时向省委巡视组上报了处理情况,有效发挥了纪检执纪监督问责作用,促进我厅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持续向好向优。 二加强对厅系统公车的监管。 厅纪检组组织厅系统各单位公务车辆信息统计和备案,对厅系统95辆公车进行统计造册和备案,确保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三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厅党组及时调整和补充人员力量,为厅纪检组配备了多名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为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