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
海南人大网5月27日消息(记者 叶小博)今天上午,为期两天半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海口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等一批重要事项,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任职案。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今天实到53人,符合法定人数。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主持。
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志荣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事项:免去胡光辉的海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免去陆志远的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洪波的海南省水务厅厅长职务。免去吴万贤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周文娟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符建成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海鹰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李新华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洪川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免去陈亚春的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富林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任命陆志远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批准任命王彦青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为李富林、陆志远颁发了任命书。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毛超峰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同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及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