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会
《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获通过
罗保铭出席
为期1天半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26日上午在海口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并首次启动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举行首批立法专家顾问颁发聘任书仪式。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实到55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主持。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会议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
对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7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稳步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希望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的思路,加大华侨农场社会保障、土地确权、危房改造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进一步帮助华侨农场加快经济发展。
对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海南农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垦区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很多,有些还比较突出,制约了农垦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希望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省农垦总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运作机制,发展多元化产业,切实解决“空心化”农场发展问题,进一步做好农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对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将由省人大办公厅会同内司工委进行汇总整理,并向省政府反馈。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建议,抓紧落实,并在适当时候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对于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时效,对代表建议尚未落实的,希望进一步抓紧落实。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等。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
为体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严肃性,会议举行了简短的颁发任命书仪式,罗保铭为被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会议举行常委会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3位宣誓人于主席台前,面对国徽进行了庄严的宣誓。
会议还举行了省人大常委会首批立法专家顾问颁发聘任书仪式,罗保铭为被聘的14位立法专家顾问颁发聘书。
列席26日会议的有:副省长李国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忠学,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省人大部分代表及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