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11月29日上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海口开幕,《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一批地方性法规提交会议审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的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实到51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会议日程,本次会议为期两天,期间将有两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共进行了16项议程。
会议听取关于《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海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审议关于接受辞去职务请求的议案。
列席今天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毛超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海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始对以上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