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盐事:开发莺歌海盐田“我们要在这里建大盐城”

26.01.2015  17:17

      海南千年古盐田,镌刻着老盐工几多沧桑与辛劳的记忆。记者李幸璜摄

      原标题:海南盐事

      盐在我国古代被视为“食肴之将”和“生民喉命”,不但人人仰给,生活必需,更是国家或地区的财政之源和商贩竞争敛财之货。因此,从盐卤的采集加工及其制盐技术的进步,食盐的产销营运消费及其价格的涨落,盐官、盐商、盐民的制约与盐政、盐法、盐课的演变,等等,都可以探测一定历史时期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轨迹。

      四面环海的千年大盐场

      古人早就体会到“无盐则肿”,人若长期淡食则全身浮肿,四肢乏力。海南岛上的原始居民,在海浪迸溅的礁石坑凹处可捡到晒成薄片状的白色结晶体,他们尝试用来烹调食物感觉味道咸美,活力倍增。后来,他们只要将自然蒸发到一定浓度的卤水舀到石坑处暴晒,或用釜器烧煎,就可以收获需要的盐巴,正如许慎《说文解字》所言:盐,“卤也,天生曰卤,人生曰盐”。

      海水是制盐取之不尽的开放的资源。海南岛四面环海,环岛沿岸热能充足,日照时间长,近岸表层海水浓度(波美度)一般在2~3B‘e,西南部(莺歌海一带)高达3.5°B’e,即100升海水中含有3.5升盐,且海水纯净度高,是著名的咸海区和晒盐的好地方。

      唐代,岭南道盐产地是:广州新会、潮州海阳、儋州义伦、琼州琼山、振州宁远等5州5县,海南岛占其三。《新唐书·地理志》明确记载“乾元元年(758年),琼山、宁远、振州等县有盐,近海百姓煮海水为盐,远近给。”

      唐胄在《正德琼台志》中指出:“盐筴专于管,氏(世)代沿至今,读唐地理志,知琼列盐”。所谓“盐筴”,通俗解释是指食盐人口的册籍。邱濬说:“自管仲兴盐筴,以夺民利,始开盐禁。”由此推测,自唐代起,琼崖官府也可能编制食盐人口的册籍,以榷盐利。但如唐胄所言:“琼宁远、义伦等县,各注有盐,而无则例。”

      宋代的广南置东西两路,广东路分产盐区4州和非产盐区10州,广西路分产盐区9州(包括海南的琼、崖、儋、万安4州)和非产盐区16州。从开宝四年(971年)宋军平岭南起,广南开始榷盐。一方面统购民盐,不给盐本,而“与免役或折税”,另一方面,实行官运官卖的政策,但从史料可见海南时常有官商客贩之间变通的作为。

      明代,海南盐业经济进入全面发展的时期。明朝廷依据各盐产区之地位,设有都转运盐使司和盐课提举司,其下设分司及盐课司,通过这三级机构,实施对盐业生产、运销的管制。海南明初改划归广东行政,但盐业实行国家专卖经营体制,故海南盐业仍隶属海北盐课提举司,治所在廉州府城内。海北盐课提举司共管辖15盐场,盐场设有盐课司,海南置有6场6司,即:大小英感恩场(琼山)、三村马袅场(临高)、博顿兰馨场(儋州)、临川场(崖州)、新安场(万州)、陈村乐会场(文昌)。盐课司有正、副大使一员,攒典一员,管理灶户产盐和征收盐课。明代,海南盐业在生产规模、内销外运、经营管理以及盐政实施等方面,比之前代都有诸多改进和发展。

      清代,我国盐业大致沿袭明朝“官督商销”的专营管理体制。所谓“官督商销”,就是政府控制食盐专卖权,并设立相关的盐政衙门,对商人的纳课、领引、配盐、运销进行管理稽查。清代海南盐业在盐场建设、办盐纳课、招商引资和技术进步等等,都有新举措。

      如盐场建设方面,整合与新增并重:琼山县合并大英、小英、感恩三厂称为西厂,将南渡江东岸新建的塔市厂称为东厂;各地在维持老盐场正常运作的基础上还新建许多盐厂,如:永和厂(临高县)、马岭、小南厂(儋县)、岭脚厂(万宁县)、调懒厂(会同县)、昌化厂等等。至乾隆后期,沿海建成沙田4324坵,池漏增至4325个。19世纪下半叶,海南盐业突破官营一统体制,出现股份制的投资经营方式。如咸丰四年(1854年),有股东投资兴建“承德漏”,但详情无考。同治八年(1869年),电白县红花尾人李隆春与崖县陈氏族人合股投资,在三亚港兴建“润和漏”。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福建华侨胡子春筹建股份公司,在三亚港湾建筑大盐田,直接引导海潮晒盐。由于三亚建设盐田条件优越,晒盐技术比较成熟,产量提高很快,尤其品质优良,食用俱佳,遐迩闻名。

      民国二年(1913年),两广盐运使以本岛盐务缺乏专员管理,有碍盐政,设三亚场于崖县三亚港,置盐场知事一员,场佐一员,于各县分置验缉员九员,统理运销、缉私、税收、秤放各事宜,后来因故迁驻海口。1922年11月,孙中山派宋子文担任两广盐务经理,开始收回广东盐税征收权。

      20世纪初期,本岛以晒水盐田产量最多,占总产量90%以上,主要分布在崖县、陵水、昌化、感恩等县。琼山、文昌、儋县、临高、万宁、琼东等县为漏灶区,仍沿用传统方法制盐。1928年,全岛计有石田(结晶池)1936亩,水田(蒸发池)11200亩,盐田(沙漏)2160亩,盐漏810亩,漏户(用晒沙淋卤晒生盐户)972家,灶户(晒水煎煮熟盐或漏水煎煮熟盐户)46家,共3390人。年产生盐598465担(近3万吨),熟盐25631担(约1280吨)。

      1933年,德国人史图博对三亚盐田有这样的记述:“在三亚港的内湾有很大的盐田,为一股份公司所掌握,获利甚丰,投资五万元,在五年之后就收回了资本。总的来看,由于政府放宽盐政,海南各地盐品生产日趋扩大,吸引各路商贩前来运销,流通畅顺又促进航运交通发达,盐业经济愈益发展成为近代海南经济的增长点。

      1939年,日寇南侵,海南岛沦陷。据《海南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辑要》记载:“在盐业方面,有三井物产会社在北黎与南丰寺之间,设有制盐场六十处,年产盐三万吨”。日本人早就觊觎莺歌海的盐业资源,1941年,三井董事长滕枝得一率日海军特务部台湾专卖局技师山田贡实地考察,并编制了年产34~41万吨的盐场开发计划。1942年初,由海军特务部北黎支部地政系伙同“东亚盐业株式会社”,在该地区进行勘测和施工,后因战败而告终。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琼崖盐场公署从定安迁回海口,下设榆亚、昌感两分署及塔市、文昌、琼东、陵水、万宁、保平、海头、感恩、临高、儋县等10个场务所。1946年,“中国盐业公司”成立莺歌海盐场筹建机构。1947年宋子文回海南时,曾策划向海外集资建场,但因时局动荡而停止。

      据1948年出版的陈植编著《海南岛新志》统计:“本岛盐田生产量,约为5万吨(约80万担),除2万吨(约32万担)供本岛消费外,余悉经广东及香港向大陆输出。……据琼崖盐场公署三十六年(1947年)底报告,海南产盐现行场价,每担国币8万元,食盐税率,每市担为363275元。渔盐为107275元。”国民党政权垮台之际,通货膨胀,物价飙升,盐价(出厂价)每市斤800元,渔民买盐(批发价)每市斤达1072元,币值如此之低贬,可谓空前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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