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火电及造纸行业排污开启“一证式”管理

17.07.2017  08:41

  本报讯(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孙秀英 李振兴)记者日前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目前我省已全部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有11家火电、造纸企业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这意味着我省火电、造纸行业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开启“一证式”管理时代。

  “一证式”管理高度融合了目前的环评制度、总量控制、“三同时”等现有制度,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外,还要保存好“产污、治污、排污”的全流程数据链。环保部门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

  据了解,2016年5月,我省在环保部的统一部署下,启动了石化、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排污许可相关技术难题;2016底,探索完成了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申报与核发的试点工作,为后续排污许可工作的全面展开积累经验。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省着力从试点工作转向全面开展核发阶段,对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训,全面梳理清楚各企业的“产污-治污-排污”全流程,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今年4月7日,我省向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发出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自此我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迈出新步伐。

  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开展证后监管工作,对企业依证排污的执行情况全面检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切实把排污许可证制度建成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管理效能的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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