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深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违法用地实现增量零容忍
中新网海口6月27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政府办公厅27日公布《海南省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到2020年实现违法用地增量零容忍、管控更高效。
整治行动计划具体指标为:到2020年,海南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5%,城镇内河(湖)、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耕地土壤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比例保持在81%以上。森林覆盖率62%以上。
计划明确,海南实施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破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违法用地,以及外来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新增的违法用地。2018年基本完成2016年度、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的处置,2019年、2020年完成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的处置。到2020年,实现违法用地增量零容忍、管控更高效。
海南将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进出口道路两旁等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巡查和整治,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量;严厉打击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私下购买宅基地或与本辖区居民合作建设的违法建筑。在农村违法建筑整治上,2018年6月底前,修改完善农房报建管理办法,完成全省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完成对农村违法建筑存量的复核摸底工作,出台分类处置方案,并启动拆除或整改。
海南将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城乡“脏乱差”,2018年底前全省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实现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2020年全省城镇机械化清扫率达8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建成不少于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
海南将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2018年完成新改建公共厕所800座,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
根据计划,海南将在2018年7月底全面淘汰黄标车,2018年底前全面供应国VI车用汽油柴油,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同时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景区用车率先实现清洁能源使用全覆盖,大幅提升城市交通绿色出行比例。
海南将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强化考核问责,对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等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进行终身责任追究。对于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及时启动约谈和问责。(完)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