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洋浦推行海岸带“带长段长制”
洋浦在海岸带保护上再出新招。记者今天(8月22日)从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获悉,为了巩固海岸带整治成果,强化海岸带执法监管,建立后续监督长效机制,在省政府第六督查组的指导下,该开发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海岸带“带长段长制”,管辖范围为自然岸线向陆地延伸200米的区域。
从8月16日起,洋浦经济开发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海岸带“带长段长制”。该制度实施范围,为自然岸线向陆地延伸200米的区域,总长65公里,根据办事处辖区范围共划分为四大段。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管委会一名分管副主任任带长,海岸带四大段分别由相应的办事处主任担任段长,海岸带邻近的村(居)委会主任为管理员。
据了解,洋浦海岸带带长是海岸带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的总负责人,协调组织海岸带监督主管职能部门督察海岸带,督促问题整改,考核各段长所在职责段区工作开展情况。段长是海岸带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三方面工作,即负责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发现重大问题上报制度;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职责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建立年度考核机制,有奖有罚,并给予经费保障和适当补贴。管理员是海岸带的具体负责人,其工作任务,包括协助执法部门对发现或村民举报的海岸带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海岸带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向上汇报。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此项制度的督察,严格考核。段长承担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段长将不定期、不定时对责任海岸带整改、保护情况进行督察;带长每季度组织主管部门对海岸带各管理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管理员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结果将纳入干部的季度、年度考核。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未发现问题、不组织或不报告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不予查处的,将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关莹 翟顺涛)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