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类案参考》发到全省法院 318个案例供参考

28.02.2015  23:38

      原标题:《海南法院类案参考》发到全省法院 318个案例供参考

      2月28日,海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海南法院类案参考》编印工作的有关情况。该套丛书已于节后上班第一天发放到全省三级法院,要求全省法院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案例的参考要点,在审判工作中加以对照参考,确保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从编印背景、使用要求、与其他案例平台案例的区别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海南法院类案参考》丛书的情况,并对记者关心的案例选择、适用范围等问题一一解答。

      张家慧介绍,海南法院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经严格筛选,大批年轻法官进入法官员额,将在海南法院未来的审判工作中充当起主力军。在“还(审判)权于合议庭,还(审判)权于主审法官”以及实行法官责任制的背景下,如何保证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以及尽可能地让法官少受惩戒乃至不受惩戒,成为了海南高院领导班子最为担忧,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海南高院于2014年10月底成立专门的案例编选委员会,以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报》以及由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相关案例指导刊物上选定发布的本省典型案例和近三年来入选海南法院的精品案例为样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的编写体例、结构和方法,历时5个月,最终选定刑事案例73个(其中70个编入刑事卷,另有3个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例编入民事卷知识产权分卷)、民事案例136个、行政案例67个、国家赔偿案例8个、执行案例34个,经海南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编印形成《海南法院类案参考》。

      《海南法院类案参考》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卷6册,共收录318个案例。基本涵盖了海南法院近些年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多发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对于指导海南法院各级法官尤其是近年招录的年轻法官汲取审判经验,提高司法能力,保证全省范围内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具有重要作用。

      张家慧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只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统一发布的案例,才能称为“指导性案例”,其他平台编选的案例在决定程序、适用效力、指导意义等方面与指导性案例存在重大区别,只能称为“典型案例”或者“参考性案例”。《海南法院类案参考》属于参考性案例,供海南三级法院法官在审判实务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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