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一年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370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举报宣传周期间,省检察院对外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去年6月至今年5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313人,其中侦查终结210件281人,提起公诉185件25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5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85万余元;依法查办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件57人。
省检察院称,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91件260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24件40人),大案占立案总数的80.6%;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49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43人)。查办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17件27人;二是办案重点突出,专项工作开展有力。全省检察机关在涉农惠民、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推动了反贪反渎工作整体发展。通过查办案件有效维护了海南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了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三是追逃追赃工作效果明显。一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追逃工作力度,通过上网追逃、通缉边控、劝返自首等措施,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5名,敦促13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查处上述案件时,人民群众举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当前收到的举报线索情况来看,部分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书写不规范、线索和证据难以核实,对于此类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在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多数只能作存查处理;另外确有部分举报人以匿名的方式出于泄愤报复或其他私利,肆意侮辱诽谤被举报人。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举报权利的同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控告陷害。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鼓励人民群众实名举报职务犯罪,并郑重承诺,对实名举报的线索,做到件件有答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举报方式:一是通过0898-12309进行电话举报;二是通过省检察院举报网址:http://www.hi.jcy.gov.cn进行网络举报;三是以书面信函的方式投寄给检察机关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四是亲自到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当面向工作人员进行举报。(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