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查获首例“电动车毒驾”
22.07.2015 13:35
本文来源: 海口网
海口网7月22日消息 (记者 陈延鹏)21日从三亚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三亚交警支队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并在查处行动中,查获首例吸毒后驾驶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7月15日,三亚交警支队河西大队的几名交警在新风路执勤时,一名驾驶电动车男子的异常行为引起了交警的注意,该男子骑着电动车忽走忽停,精神恍恍惚惚。交警随即上前将其车辆拦停,对其进行检查盘问,发现男子神智不清,反应十分迟钝。交警随即怀疑其有吸毒嫌疑,便将其押送到派出所检验,最终确认该男子为吸毒后驾驶。目前,该男子已被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审理。
这起案例,是三亚第一起吸毒驾驶非机动车被抓获的案例,在全省也属首例。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吸毒驾驶的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三亚交警共查获毒驾违法行为10起。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对其处以100元罚款,暂扣车辆,吊销驾驶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送至戒毒所强制戒毒。对吸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将对其处以50元罚款,暂扣车辆,送至戒毒所强制戒毒,若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将对其吊销驾驶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交警介绍:毒驾是一种严重威胁他人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且当事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按交通肇事罪论处,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将加大刑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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