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行社带团到呀诺达雨林景区 收人头费等9万余元
原标题:带团到呀诺达雨林景区、分界洲岛,收受回扣款和“人头费”共计9万余元
海南一旅行社被罚款10万元
带团到景区游览,按游客消费金额的5%收取回扣款;带团去海岛游玩,按游客人数收取“人头费”……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下发了处罚决定书。
带团去呀诺达雨林景区,按照游客消费金额的5%收受回扣
2015年1月14日,省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进行检查,发现该旅行社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的明细账中,有3笔“收到三道圆融市场推广费”和7笔“收陵水环球服务费”等名义的记录凭证。据悉,这些“市场推广费”是该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过程中,根据该旅行社带团到海南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景区游览的消费金额,由海南三道圆融旅业有限公司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的回扣款;“陵水环球服务费”是该旅行社带团到陵水分界洲岛旅游景区参观,陵水环球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旅行团人数给付的“人头费”。
经查明,从海南三道圆融旅业有限公司收受的市场推广费,是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通过带团到海南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游览消费,按照游客消费金额的5%比例收受的回扣款。2014年,该旅行社收受海南三道圆融旅业有限公司给付的回扣款共有3笔:分别是2014年6月18日转账的17968元、2014年9月2日转账的31751元、2014年11月11日转账的12501元。上述3笔费用共计62220元。该旅行社收到这些款项后,均以“代订房费”的开票项目给海南三道圆融旅业有限公司出具发票,并以“其他”会计科目记入该公司的财务账,未依法如实入账。
带团去分界洲岛,收受7笔“人头费”共计33346元
同时,陵水环球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鼓励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带团到陵水分界洲岛景点游览消费,根据带团人数按人头每人奖励1元给该旅行社。2014年,该旅行社收受陵水环球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的“人头费”共有7笔,这7笔费用共计33346元。综上,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收受回扣款和“人头费”共计95566元。
省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省工商局对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5566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罚没款合计1955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