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扎实推动“无违建省”创建活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海南省自2015年6月起在全省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仅2015年就拆除违法建筑870万平方米,腾出土地3300亩,2016年全省累计拆除违法建筑787万平方米,腾出土地3400亩,既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又为推动海南全域旅游省创建工作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海南的主要做法是:
领导重视,层层传导压力
海南省及各市县“四套班子”都高度重视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省委书记罗保铭专门就打违工作指示:坚决打破行政壁垒,摒弃部门利益,在修定、完善《海南省总体规划》中不放松“三年打违攻坚”工作。 海南省人大先后两次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督促政府加快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步伐。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于迅亲自带队对全省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视察,并召开专题协商会议,对建筑垃圾处理等提出对策。2016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整治违法建筑纳入生态修复六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4月底省政府再次召开动员会,对六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
海南各市县和洋浦、省农垦总局都把打违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严格做到“四落实”: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流程,全省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群策群力,多管齐下治违建
围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省直各单位、各部门都联袂发力。海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等提出“六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省委宣传部要求省内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分量,并固定在重要版面、时段持续刊播;省检察院提出5条司法保障措施,要求把深挖、细查、严办违法建筑屡禁不止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省高院提出7条指导意见,要求对打击拆除违法建筑类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个优先”。省旅游委将是否有违法建筑作为旅游景区、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考核指标;省工商总局提出,企业不得将违法建筑房屋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这些都为全省整违攻坚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行政、司法等保障,也为制定整治违法建筑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2015年省检察院围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开展责任倒查,深挖腐败,依法查办了违法建筑背后的职务犯罪44件、59人。针对整治违法建筑行动中引发的行政案件陆续诉讼到法院且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现状,2016年年初以来,省高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全省进行专项调研,将司法服务工作前移,并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查处违建执行难、少数行政诉讼案件审判标准不一等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受理、审理涉违法建筑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对策。省国土、海洋与渔业、交通、水务等部门在组织开展本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中,都主动与省整违办沟通,将违建整治工作纳入其重要内容,推动全省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动态监管,构建整违“三网一台”
海南省充分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打造立体动态监管体系。按照全省“一盘棋”的理念,建立起打违、防违和控违的“三网一台”,即举报“一张网”、监督“一张网”、查处“一张网”和官方网络信息化平台。其中举报“一张网”指建立省和市县(洋浦、农垦)微信、短信、邮箱、电话等6种举报方式,目前6种举报方式已全部开通并投入使用,并指定专人接听电话,每天查阅和导出微信、短信等内容,一一做好登记。监督“一张网”指“四报一台”,即简报、通报、公报、专报和监督曝光台。查处“一张网”包括全省整违办网上办公系统联网、月度巡查和季度督察、卫片和图斑比对、挂牌督办、约谈等。“一台”是指“信息化平台”,开通了省级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门户网站,下设8个专栏,既有举报方式及端口,又链接各市县整治违法建筑动态,做到上下工作同步、信息共享。
规划引领,引导群众合理建房
一 是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全省专门安排400多个财政事业编制,为每个乡镇都配备2~3名专职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目前人员已全部到位。在前期业务培训的基础上,2015年结合“多规合一”试点,省、市县再次开展规划知识业务培训。 二 是全省村镇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共计投入2.1亿元用于村镇规划编制,目前全省已完成163个乡镇总体规划和165个乡镇控规的编制(修编),完成2420个行政村和15926个自然村规划编制,结合全域旅游省创建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对一批村庄规划进行完善和深化,提升村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 是推动逢建必报。2015年全省共选出22个试点镇开展农村建房报建试点,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纳入建房报建试点范围,在试点地区推广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制度。简化报建流程,实行报建“一表一证”制度。同时,完善机构,方便群众办事,每个试点乡镇都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农村建房报建窗口,各行政村配备建房协管员,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狠抓长效,扎实推动无违建创建活动
在坚决拆违、打违的同时,海南省狠抓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推动全省“无违建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级层面研究制定了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意见、建房管理办法等。海口市出台了《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三亚市出台了《村(居)民住房报建暂行管理办法》,减免报建费用,简化报建程序。 海口、万宁、澄迈等城市进一步完善《举报与拆除违法建筑奖励办法》,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违建。
日前,海南省政府出台专门指导性意见,提出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将“无违建”创建活动纳入各市县(区)、镇、村领导班子考评内容,2016年每个市县至少创建1个“无违建”镇或2个“无违建”村示范点,2017年全面铺开“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启动以来,通过构建整违“三网一台”、启动“无违建”点创建工作、经验示范、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657万平方米,腾出土地6700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空间。
据悉,海南省2017年将拆违350万平方米,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年底每个市县至少有30%的乡镇(街道)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乡镇”。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