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金融业铸成重要支柱产业
省政府出台意见要求,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
将金融业铸成重要支柱产业
■ 本报记者 陈怡
记者昨日从省金融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8%左右,金融业税收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9%左右,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意见》要求,我省金融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海南银行到2020年实现资产总规模达到800亿元以上,省内县域机构全覆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和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步伐,市(县)农信联社基本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推动光大集团、绿地集团等大型企业在我省发起设立法人保险公司。力争到2020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00家;整合资源,通过合并、重组、增资等方式组建担保集团,设立省级再担保机构。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时代,金融业发展要不断创新,加快形成传统金融与创新金融互补发展的良性格局,发起或参与设立股权众筹、P2P、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电商金融等机构,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综合运用票据、表外业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强对重点产业园区的金融支持;开展海洋金融创新,推动海域使用权、在建船舶抵押贷款等涉海资产抵押贷款等涉海金融创新业务;开发适合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的创新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航运保险、船舶保险、渔民渔船保险等险种;争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琼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依托海口保税区、洋浦保税区、三沙市等出口加工、贸易产业链,创新业务模式,扩大业务规模。
从长远来看,金融的根基仍是实体经济,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我省鼓励海航集团、海南农垦和省发展控股等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发起设立消费金融、金融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机构和产业基金,创新产融结合的金融产品和模式推进产融结合,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热带农业、旅游业、海洋渔业等体现海南产业特色的领域实现上市突破;鼓励海南橡胶等申请设立天然橡胶期货交割库,积极推动组建金融资产、农产品、旅游产权、种子和沉香等特色交易平台,力争到2020年,新设立5家服务于我省“十三五”重点产业的交易场所。
(本报海口11月1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