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海南实际 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
结合海南实际 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
——解读《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12月4日召开的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这部1.4万多字的《意见》有什么重要内容,部署了哪些重要工作,亮点和特色是什么,带着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海南日报记者采访了《意见》起草组有关人员。
海南日报记者 周元 彭青林
起草过程
“《意见》的出台,源起于省委长期以来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在起草过程中,借鉴了省内外法治工作的实践经验,经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起草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各方智慧、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和动员令。会后,我省及时召开了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起草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
以“一天也不耽误”精神,我省紧锣密鼓地加快文件的调研起草。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罗保铭任组长、20多个部门参加的文件起草组。11月4日—10日,起草组组织召开了省委有关部门和政法机关、行政执法与监督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各市县以及律师等6个不同层面的专题座谈会,以问题为导向,征求意见建议。
11月中下旬,起草组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市县和省委各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人民团体等94家单位,并分送各位省级领导干部和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征求意见。起草组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送审稿。
12月1日,省委常委会对文件进行了审议讨论,起草组根据省委常委会的意见,又进一步修改,形成《意见》讨论稿,并获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
《意见》全文1.4万多字,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是《意见》的总论,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第二板块从尊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进行论述和部署,构建起依法治省的基本工作格局。第三板块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作了具体部署。
起草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委对《意见》的起草,立足长远和全局统筹考虑,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力求全面体现《决定》的明确要求;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对海南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把中央精神和海南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力争突出针对性,务实管用。
这些指导思想,不仅贯穿了《意见》起草的全过程,还被明确写入了《意见》的第一部分,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海南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聚焦我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护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
显然,《意见》不是机械地套用《决定》,而是在吃透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根据海南实际,调配出更适宜的土壤,让《决定》在海南落地生根,结出更多硕果。
亮点提示
尊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开展全民宪法教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社会必须严格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地方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国家宪法在本地区有效实施。
“《意见》特地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单独作为一部分,放在具体措施的第一条,就是要凸显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统领作用。”起草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11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首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今后这一制度将长期坚持下去。根据《意见》要求,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以及新招录国家公务员入职,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
《意见》还要求开展全面宪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传播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保障权益的有效武器。
立法——精立多修提高质量 围绕重点突出特色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意见》强调要精立法、多修法,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意见》提出“精立多修”主要是因为,从国家总体布局看,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空间不多,更重要的是国家法律的配套和实施。从我省立法实践看,近两年出台的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法规都是以修订为主,如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等,很少另立新法。
《意见》对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比如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实行委托第三方研究起草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完善立法公开制度、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等。
对重点立哪些法,《意见》也明确指出了方向。除加强统一公平市场、转方式调结构、保障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领域外,还突出海南特色,强调加强生态和海洋立法,包括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修订《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我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意见》还强调用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探索用好特区立法权,及时把重要改革决策、改革成果上升为立法,努力使我们的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点,就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意见》强调,要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针对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意见》提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等一系列措施。
其中,除法律明确规定由省级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的外,省级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再实施具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对政府来说,就是科学民主施政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监督、畅通民意、赢得公信的有效途径。”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说。
《意见》对政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县级以上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等。
司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重大案件庭审直播
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海南的关键环节。起草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海南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六个试点省份之一,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了改革方案,各项改革正在有序推进。《意见》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深入具体的举措,比如实行省以下法检机关由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等。
针对目前办案周期较长的问题,《意见》提出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适用法律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简易程序法律框架内实行快侦、快诉、快审办理机制。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意见》提出建立法院检察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司法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制度等措施。同时,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强化庭审公开,完善公众旁听和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制度,保障群众参与司法,杜绝暗箱操作。
守法——建守法信用记录平台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全民普法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长期性基础工作。《意见》规定,每年12月为法制宣传月,强调领导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以此推动全民普法守法。
此外,加强诚信海南建设,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推进政务、司法、社会、商务等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重点加强对旅游企业、导游的诚信监督。
针对我省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薄弱的实际问题,《意见》还提出,推行基层法庭直接立案,探索在边远乡村设立便民诉讼站、诉讼联系点,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巡回审判法庭等措施,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护法——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中坚力量。
《意见》把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摆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并围绕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等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旗帜鲜明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作出了系统部署,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成立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同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检查。
(本报海口12月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