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3日至10月1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海南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南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省委要求部署,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2016年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校党委多次召开校党委常委会和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理解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上省委、省政府对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学校党委始终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助推学校实现“创一流、建百强”目标的重要契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推动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体现了省委的意见和要求。省委巡视组指出了学校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全面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上,校党委书记武耀廷当即表态诚恳接受、坚决服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敢于担当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作风切实抓好巡视整改。随即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传达贯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之后,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上级领导讲话及党委书记武耀廷表态发言印发全体校领导、各二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采取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举措,进一步统一了全校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为确保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海南大学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武耀廷担任组长,校长李建保、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廖清林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武耀廷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亲自研究审定整改方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带头抓督促落实;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和分管部门、单位的管党治党责任,以上率下,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牵头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责任整改事项负直接责任,具体组织整改工作的实施推进,配合部门(单位)全力协助牵头部门(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校党委按照边巡视、边整改的要求,以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问题台账为依据,先后出台了《海南大学党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总体方案》《海南大学党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细化方案》等,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细化分解,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做到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促作风改进,以整改促内涵发展,以整改促改革深化,确保巡视问题整改到位、巡视意见落实到位、巡视成果运用到位。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学校巡视整改办负责巡视督查落实工作,按照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的工作要求,于2017年1月5日、15日、2月5日集中检查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2月6日,校党委将第一阶段整改情况报至省委巡视办。新学期以来,学校党委多次召开校党委常委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并分别于3月23日、4月20日再次对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根据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逐项对账销号,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提醒,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督促、检查、问责功效,不断督查整改工作进度。巡视整改办下发了关于提交《巡视移交问题整改情况对账单》《巡视反馈意见建议情况对账单》《巡视整改中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台账》(巡视整改中建章立制情况台账)等通知,并及时向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进一步推动整改的有效举措。学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自负责的整改任务和责任单位开展重点督导,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力争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突出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学校党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政治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加强源头预防治理,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用党的建设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1.对党委抓发展、带队伍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校办学实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坚持“国际化、小班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办学方针,加快国际旅游学院筹建步伐,大力提升学校办学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争取2017年年内实现招生。二是组建了热带农林学院,并按照将热带农林学院努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热带农林人才培养基地、热带农林科技创新基地和热带农林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基地”的要求加快学院建设。热带农林学院目前运行有序,新增的林学、森林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审计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6个专业也将于今年正式招生。三是按照打造国家级科研平台的要求,有力推进了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四是编制完成了《海南大学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方案》,并列入了《海南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五是通过极力争取将学校列入到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2)针对学校“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新增国家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博士点的目标未能完成的问题,2011年至2016年期间,国家未出台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申报工作,现学校一是已经完成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二是学校正在加紧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水产、工商管理等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申报工作,力争博士点增列有较大突破。
2.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3)针对多功能体育馆项目从2013年决策到现在尚未建设的问题,一是省财政厅已于2016年8月下文,正式确定由省财政安排资金进行建设;二是省发改委正式批复该项目的可研报告;三是已完成设计招标;四是已完成规划许可报建,取得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计划2017年9月动工建设。
(4)针对二级学院多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且极少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制定《海南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学院党委应定期召开党委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进一步健全二级单位议事决策机制和规范党政联席会及党委会。二是制定《海南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党组织的职责等。三是向各级党组织发放统一制作的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2000余册,并要求分类记录、加强规范管理。四是认真组织党建项目课题申报工作,设立重点项目立项19项,一般项目12项,不断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力度。四是开展了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抓严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5)针对中日友好交流中心大楼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责成施工单位于2017年3月完成6-14层所有客房和一层大厅的装修内容;二是完成主体消防验收并取得合格意见;三是完成1-5层装修方案、预算、审计、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四是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计划2017年下半年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3.对班子担当意识不强,抓落实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6)针对学校部分项目支出缓慢的问题,一是深入分析经费执行进度较慢的原因。二是针对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部门项目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学校组织了预算执行督促专题工作会议,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学校从2017年起实行全口径预算,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制,提前下达任务指标,并进行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跟踪。截止目前,“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引进培养”项目已完成经费使用99.97%。学校于2016年第四季度加大了预算执行督促力度,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进度达到了省政府考核要求,同时,2017年预算方案已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所有项目预算执行责任以具体落实到各分管领导。
(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4.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部署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7)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系列工作,没有制订具体落实措施的问题,一是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并实施《海南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并根据海南省最新有关决策部署,将国际旅游学院、热带农林学院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一省一校建设纳入重点项目进行建设。二是积极筹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相关整改材料于3月31日上报教育部并得到充分肯定。目前,学校正按照教育部批复2017年招生的工作目标,实施倒计时安排,围绕国际旅游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管理、课程安排与教学管理、学费报批与财务管理、招生宣传、校舍建设等方面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争取2017年顺利招生。三是根据《海南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修订《海南大学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进一步优化专业学科结构,有效对接海南十二大重点产业。四是热带农林学院已经按照新的组织机构正式运行,并确定6个新增专业2017年在儋州校区招生。五是争取进入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国务院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明确提出按照“一省一校”原则,重点建设海南大学等14所高校。六是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成立,目前实验室运行顺畅。
(8)针对省委主要领导2012年考察海南大学时指示申报旅游管理博士点,至今尚未落实的问题,旅游管理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目前学校已经完成工商管理博士点申报的相关准备,正在积极开展博士点增列工作。
(9)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调离岗位后仍享受原职务待遇的问题,一是相关干部调离岗位后保留原职务待遇情况已进行梳理和说明,对存在违规享受原职务待遇的情况进行整改,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取消相关干部保留的正处级,按照学校中层正职进行管理。二是已完成《海南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职数管理等工作。
(10)针对没有解决好学科和专业重复设置的问题,一是成功组建海南大学热带农林学院,并对相关涉农专业进行了调整归类,并新增林学、森林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审计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6个涉农专业,将于今年正式招生;二是大力推进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的建设,对旅游相关专业进行调整,争取今年实行招生;三是出台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调整,有关调整规划正在论证中,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5.对推动改革硬招实招不多问题的整改。
(11)针对尚未整体实行定编定岗的问题。一是启动人事制度改革,成立定编定岗定员专项工作组,对两校合并后的定编定岗进行深入研究,并组织专人负责对“定编定岗”工作现状进行系统分析,同时组织人员赴省外多所高校进行实地考察和交流,借鉴成功经验,为修订“三定”管理办法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在分析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海南大学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海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依据修订后的办法,对全校各类编制数进行了初步测算。
(12)针对将教辅机构确定为处级行政岗的问题,学校制定了《海南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区分教学教辅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党政机关干部等不同类别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并明确教辅机构行政干部不定级,专职党务干部按照编制文件规范管理。下一步,待《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实施。
6.对科研经费向一线倾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3)针对领导和教学教辅单位负责人申报科研项目比例过大、科研经费存在“瓜分蛋糕”现象的的问题,一是学校已出台《海南大学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科研项目经费申报工作暂行办法》,起草了《海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限制领导干部申报科研项目的范围和比例;二是对校内上报科研项目和校级专项科研项目实行回避制度;三是对校内上报科研项目和校级专项科研项目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
(14)针对2012年以来党委没有专题研究过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党建工作较少,校本级和二级学院党委班子成员不参加或较少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问题,一是制定《海南大学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海南大学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已经印发实施。二是在2016年底下发了关于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文件中,着重强调了校党员领导干部及二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并抽查了相关的会议记录。三是成立了由校党委常委任组长,相关党委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督查小组,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督促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三)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7.对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党委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走过场”,2014年和2015年集中学习实践仅有5天,与规定的全年累计不得少于12天相差较大,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没有学习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同时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协调,确保学习任务按计划完成。二是加强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2016年12月,校党委中心组全年累积学习时间达到15天。同时,中心组学习内容更加丰富,学习形式更加多样,学习记录更加规范,学习效果明显提升。三是扎实开展系列干部理论学习,2016年开展10场干部理论学习,有力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理论素养,进一步开阔了思路,增长了见识,推动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四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检查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对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单位的指导检查,有效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切实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变成提高学习自觉、谋划工作的有效形式。
(16)针对党委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自我批评多,批评他人少的问题,一是根据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常委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着重强调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有“辣味”,让“出出汗、红红脸、排排毒”成为常态。二是在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收集对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意见,并原汁原味进行反馈,使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能够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高质量召开。三是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小组,并列席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升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8.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17)针对学校党员人数下降的问题,在2016年党内统计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学校的党员结构,积极向上级争取党员发展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党组织批复的党员发展名额。
(18)针对在引进的高学历人才中发展党员较少的问题,学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组织领导,并向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征求了意见建议,将提交校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实施。
(19)针对部分学生和离退休党支部软弱涣散的问题,一是已对全校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的清查,并做出了党支部书记及支委的调整,目前,所有党支部已经完成了换届选举,并选强配齐了党支部书记、支委。二是出台了《海南大学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海南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工作条例》《海南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
(20)针对部分单位党委会与党政联席会议混开混记录、基层党组织记录本五花八门,记录内容杂乱无章的问题,一是出台了《海南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海南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向基层党组织发放统一制作的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2000余册,并要求分类记录、加强规范管理。
(21)针对组织统战支部2012年以来未上党课的问题,一是经核查,未发现存在此问题,支部书记对问题进行了说明。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22)针对存在228名失联党员,对154名失联党员管理不严,部分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问题,一是对228名失联党员使用五种核查方式进行联系,特别是协调公安、人社等部门的进行核查,找到217名失联党员,还有11名失联党员正在查找中。二是建立了流动党员党支部,采用新媒体线上联系沟通的方式创新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方式,不断加强流动党员的规范化管理教育。三是下发了《关于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的程序和方式,确保每名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四是计划对失联超过延长期1年以上的47名预备党员进行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处置,对一名失联党员按自行脱党进行除名,并已报省委教育工委预审批示。五是将继续采取措施寻找失联党员,及时将失联党员需要进行组织处置的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做好失联党员的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
9.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23)针对2012年以来全校教职工党员缴纳党费不足的问题,一是教育引导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职工党员主动补缴党费,做好个别困难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少缴、缓缴或免缴的甄别及登记审批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收缴比例的98.8%,未完成补缴党费的党员也已提出缓交、少交或免交的申请,并报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二是制作了党费收缴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三是着手建立党费收缴、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及监督机制。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0.对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没有发挥从严管理和监督作用问题的整改。
(24)针对2012年以来党委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少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海南大学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明确党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融入分管工作中,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二是制定了《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海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洁意识。
(25)针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流于形式,没有考核,2013年至2016年的责任书内容完全雷同,党委书记和校长只盖私章没有签名的问题,一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差异化制定责任书。二是签订了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用签字代替盖章,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三是制定《海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加强考核,严肃问责。
(26)针对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立德树人”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海南大学2017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时长、内容、对象提出了明确要求,二级单位相应制定了本单位的教育培训计划,党员日常教育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监督检查,更好发挥二级单位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
(27)针对2012年至2015年全校共有89名教师因违反教学纪律被通报批评或处分、对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殴打他人等违纪违规情况没有及时处理的问题,一是学校高度重视反馈情况,但经核查,我校2012年至2014年三年均无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二是经查实,一教师于2015年出国期间生育二孩符合国内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其爱人系独生子女),但属未经批准生育子女的行为,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该教师已于2016年1月缴纳社会抚养费。三是学校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认识,除设置专门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外,每个二级单位都配备了计生专员。在国家出台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后,校计生部门一方面积极宣传新政策,一方面积极做好教职工办理二孩生育服务工作。学校先后于2012、2013和2015年获得美兰区计划生育管理先进单位。对于因出国等因素学校不能及时掌握计划生育信息的,一经发现问题,将严格依法作出处理。四是根据《海南大学职工纪律处分办法》规定,由校监察处牵头,会同人事处、保卫处等组成调查组,对一教师打人一事进行调查,并形成了初步调查报告。同时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于该教师被取保候审之日起停发其绩效工资。打架一事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待司法程序结束后,将根据司法部门处理结果和学校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11.对监督责任缺位错位问题的整改。
(28)针对校纪委仅有4人,监督执纪力量较弱,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一是进行了组织机构调整,纪委办(监察处)与审计处分设,纪委办(监察处)内设3个科室。二是调整纪委办(监察处)负责人,选配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处级干部担任纪委办(监察处)负责人。三是增加纪委办(监察处)人员编制,从校内调配3位优秀干部充实纪检干部队伍。四是制定了纪检干部2017年个人学习计划,每年纪检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9)针对二级学院党委没有设纪委,只设兼职纪委委员,监督工作存在“死角”的问题,一是建立校内巡察工作制度。二是在二级学院党委设置纪委委员的基础上,拟设置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学院“三重一大”决策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二级学院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监督无“死角”。
(30)针对纪委副书记专职不专的问题,一是党委常务副书记廖清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明娥分别约谈了原纪委副书记。二是将原纪委副书记调任其他岗位。
(31)针对纪律审查工作薄弱,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问题,一是对2012年以来案件进行梳理,完善台账,规范管理。二是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提高纪律审查精准度,严格时间要求。三是强化重点事项督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学校执纪审查工作。四是制定了《海南大学校内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理,抓早抓小,严肃执纪,努力实现一个任期内对各部门、各单位巡察全覆盖,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3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廉洁意识不强,存在知纪违纪的问题,一是约谈了相关人员,清退了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二是加强对财务和人事等重点部门的监督。三是党委书记对班子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2017年1月13日学校党委常委班子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书记武耀廷对班子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33)针对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责成基建、国资、后勤处、后勤集团对2015、2016年负责的招投标项目进行了自查,并上报了自查报告。二是在学校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点自查,并制定完善防控措施,重点落实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措施,有效规避腐败问题的出现。三是将招投标项目在学校进行信息公开,国资处在校园网设立了“招投标公告”栏目,公布招投标项目信息。
(34)针对2007年以来基建处项目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的10个项目问题,一是2011年1月5日,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将基建处原主要负责人进行职务调整,调离了基建岗位。二是基建处集体学习了国家、省、市招投标相关规定,强化守法意识。三是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明娥、副校长王崇敏对全处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四是监察处已责成基建处就招投标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自查和整改。五是制订了《海南大学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近年来再未发生此类问题,其它相关方面的规范与管理也不断加强。
1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的整改。
(35)针对2014年8月海甸校区第二食堂经营项目公开邀请招标,在投标单位数量不够且材料不全的情况下仍然开标的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参加招投标实务高级研修班,强化招标工作的实际运作能力。二是成立了后勤集团项目招标小组,加强与规范项目招标管理工作。三是修订了《海南大学后勤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并做好各项招标工作和规范招标记录。四是学校党委书记武耀廷,副书记、纪委书记杜明娥,副校长何忠平以及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后勤集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并对集团领导进行集体谈话;五是集团组织召开中层管理干部会议,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与集团招标小组成员开展集体谈话。
(36)针对2014年科研仪器供应商科仪公司向采购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负责人行贿及学校未严格执行限入规定,仍让其参与其他采购项目并中标的问题,一是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明娥约谈了国资处、纪委办等部门负责人。二是全面加强了对招投标工作重要环节的监督,并责成国资处对近2年招投标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投标行为和合同履行不规范的公司,将不规范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三是划分国资处与科研仪器使用单位的权责范围,设立防火墙;四是根据即将出台的《海南大学仪器设备计划管理采购办法》等,严格把关付款方式及进度。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项目招投标规定,拟订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提升招投标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7)针对科研经费管理混乱问题,一是根据《海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及科研经费管理最新政策要求,制定《海南大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细化、规范管理工作;同时制订《海南大学科研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实现经费开支、使用全透明,可回溯机制。以上两个办法预计2017年上半年正式出台。二是聘请中介机构并已完成了对学校近三年大额科研项目全面的自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续根据专项审计结果进行相应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科研、会计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并每年定期开展科研项目资金内部审计工作。
(38)针对2015年某研究生假冒单位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签字报销等问题,一是查清事实,明确责任,严格追责。目前虚假报账资金已追回,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严格学生报账的委托授权管理。三是督促财务部门加强科研经费报账审查核对工作。四是要求各二级学院加强物资验收管理的同时,由审计、财务、国资等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随机抽查。
(39)针对部分学院对科研项目中采购的耗材和设备没有制订相应管理制度,无法核实使用情况,造成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了《海南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从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和校内采购工作。修订稿已于2016年12月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目前正按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组织制定《海南大学科研与教学用耗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科研耗材采购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学院和各独立科研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研耗材采购实施细则,完善耗材采购管理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部门的监督、国资处指导下开展校内科研与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校内采购信息必须在国资处网页上对外发布公告。该工作自2016年9月实施以来有效加强了论证和验收环节的工作。发布公告并完成校内招标项目20多项。四是探索建设科研、教学和行政办公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平台,目前已制定建设方案,拟于2017年6月实施。
(五)选人用人方面
13.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40)针对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并印发实施了新的《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校党委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规定。二是涉及“三重一大”及干部任免等问题,会前及时提醒,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
(41)针对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已对现有违背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进行梳理,并对涉及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情况的校领导进行了分工调整。二是自巡视意见反馈之日起,涉及干部工作和任职回避问题,组织部已及时做好事前提醒工作,没有再次发生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情况。同时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悬挂于学校会议室,很好起到了时时提醒的作用。
(42)针对使用重新建立档案的方式引进教授,有3人仍是其它高校全职教授的问题。学校人事部门从2017年2月份起暂停发放3位教师工资,并通知所在学院联系以上3人办理全职入校手续,否则将解除劳动关系。目前1人表示将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全职入校手续,其余2位教师提出辞职意愿,并积极配合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14.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43)针对违反编制方案设立内设机构的问题,一是已对校党委党校、后勤集团、产业集团设置情况做出了说明,并就相关机构合理化设置问题向省编办进行请示。省编办已正式批复,同意将党委党校、师生服务保障中心(原后勤集团)列为教辅机构进行管理。二是校党委已决定注销海南海大产业集团。
(44)针对超出范围设立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的问题,一是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已对相关干部职务重新任免。二是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职务名称,不再设置常务副院长职务,并严格按规定任免干部。
(45)针对超出职数范围将教学教辅机构负责人定为处级的问题,已经完成《海南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领导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明确教学教辅单位行政负责人不定级,按照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管理,专职党务干部按照编制文件规范管理。
(4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免职后仍保留原待遇的问题,一是对全校免职后保留待遇的5名干部情况进行梳理,根据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经校党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取消了相关干部保留的原职级待遇,聘用其在相应管理岗位工作。
15.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
(47)针对个别校领导兼职较多且未按规定审批或备案的问题,一是自巡视反馈之日起,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查新增的领导兼职。二是组织核查确认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分类完成请辞、报批或备案等工作。三是规范校领导兼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校领导社会兼职数量,每人一般不超过三个社会兼职。
(48)针对个别中层干部兼职取酬的问题,一是已下发通知,进一步梳理中层领导社会兼职情况,重点清查兼职取酬情况,未发现新增中层干部兼职取酬现象。二是组织部完成对相关干部兼职取酬情况的调查和说明,下一步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干部兼职的管理工作。
16.对人才管理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49)针对落实党管人才政策不到位,校党委组织部抓人才工作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校党委关于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决定》,成立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组织部,并成立人才科,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党管人才工作。二是修订了《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党委常委会讨论人才工作的事项。三是建立《校党委领导联系重点人才制度》,做好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
(50)针对科研团队建设薄弱,对学术领军人才支持服务不够的问题,一是根据《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海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强化对以优秀人才为核心的科研团队的支持力度。二是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科研团队,更好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三是制定高层次人才及特色科研团队的支持和奖励办法。
(51)针对海洋学院“长江学者”罗素兰教授只有两名博士研究生协助研究工作的问题,学校计划为罗素兰教授的实验室设立10个科研编制。2017年为罗素兰教授安排2名博士研究生指标。
17.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5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有关情况,党委没有采取有关措施的问题,一是组织部已完成相关情况说明,相关干部已按要求补报了个人有关事项,且在2016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上也分别做了说明和自我批评。二是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新规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认识。三是专题部署2017年党政管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明确纪律要求,对不按要求进行报告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8.对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的整改。
(53)针对2015年个别领导干部出国访问过程中擅自改变行程并参观旅游景点的问题,一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明娥组织约谈了出访人员。出访人员认识到错误,表示今后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并主动退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二是对学校二级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相关统计数据的通报》《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正气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警示教育。三是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出访规定,并强化纪律监督。
19.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整改。
(54)针对2013年以来个别二级单位违规购买慰问品发放给教职工的问题,一是陈险峰副校长于2016年10月9日主持召开会议,对违规发放实物的15个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做了深刻的检讨,进行原因分析,并表态今后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单位的各项开支,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二是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单位、部门和教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规定的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20.对部分物资采而不用问题的整改。
(55)针对2012年采购的陶艺制作、心理学测试仪器等设备长期闲置问题,一是按照共享的原则,学生实习实训与专业实验室相结合,将该批设备调整到材料与化工学院、艺术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等安装调试,由团委与相关单位共享使用。二是由国资处通知设备供应商对该批设备进行调试和检查,供应商已提出初步维修方案及报价。下一步,将督促供应商(厂家)对有关设备进行检修、调试、培训。三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海南大学仪器设备计划与采购管理办法》。该修订稿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三、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10条,7条已核查,3条正在核查之中。针对已核查的7条问题线索,对相关单位党政领导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正在核查的问题线索3条,已立案调查,并将根据立案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11件,已处理10件,1件待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予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6个月的集中整改,全校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组织处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有些问题的整改任务艰巨,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还需常抓不懈。下一步,校党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负责、对全校广大干部和师生负责的精神,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和敢于担当的勇气,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上下联动,继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夯实学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巡视整改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对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党委将继续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令在学校的畅通。不断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着力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学校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充分运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加大谈话、函询、诫勉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强班子对学校发展战略的研究,校党委常委班子定期专题研究学校改革发展战略,加强对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提高班子及成员驾驭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能力。对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办学标准,根据学校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自评专家评估反馈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学校办学思路,确立学校发展定位和实现路径,为加快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提供基本依据。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大力增强学校《章程》的执行力,依据《章程》制定完善教学、科研、资产、行政管理等校内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权责明确、权责匹配、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依法治校,教授治校,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畅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渠道。
(三)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自觉性。深入推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治理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改革发展环境持续发力。
(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各项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高度重视对整改成果的总结运用,积极探索和建立党风廉洁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一抓到底。大力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探索建立校内巡察制度,探索改革完善二级单位监督机制,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开创学校改革发展新局面。加强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着力加快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热带农林学院、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旅游学院、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一省一校建设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研究生学科建设评估等重点任务,以时不待我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勇气,全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大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地实施,好好把海南大学办好,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重托,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不辜负全校师生的期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6279039;邮政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邮政编码:5702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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