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圆康堂药业及多家分店被处罚,原因你懂的!

07.01.2020  19:18

    海拔手机端)1月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防风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被处以销售劣药防风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以及警告。

      据介绍,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华庭路19号四楼,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324090372F。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防风(生产企业:江西药都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产地:河北,规格0.5kg/袋,批号20181101)经检验,[含量测定]升麻素苷(C22H28O11)和5-O-甲基维斯阿米醇苷(C22H28O10)不符合规定。该批次防风定性为劣药。

      2019年12月23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的行为处以销售劣药防风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281.06元,对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进行警告。责令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司药品质量管理文件经营药品。

      记者注意到,2017年1月3日至2019年12月23日,海南园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及其文昌吉祥分店、裕康大药房、永和顺分店、保亭药堂分店等因未凭处方和未经电子远程审方销售处方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证经营、销售假药、销售过期药品被处罚。其余被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月3日,海南园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文昌吉祥分店未凭处方和未经电子远程审方销售处方药,被罚款1000元。

      2017年8月29日,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裕康大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被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没收“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三盒及违法所得91.5元,罚款1457.5元。

      2017年9月21日,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永和顺分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被没收扣押的牛磺酸颗粒等5种共计18盒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33.5元,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计1280元。

      2017年10月11日,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文昌吉祥分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被责令停业七日,罚款20000元。

      2018年9月14日,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地骨皮,被没收违法所得90.85元。

      2019年10月14日,海南圆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保亭药堂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和氯霉素滴眼液,被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药品、罚款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