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 海南启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海南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海南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效率不高、分区管制规则和动态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据了解,试点对规划管控规则、不同用途国土空间保护与转换规则、用途管制审批许可程序、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体系等4方面开展探索完善和优化工作。海南将结合“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厘清城镇、农业、生态三大功能空间与规划分区、规划地类三者间的逻辑关系。在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海岸带陆域200米、林地、饮用水水源地、湿地、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保护范围、河湖管理范围等有相应保护要求的区域,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不同规划区域准入规则。
海南将探索完善建设用地与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之间转换规则。鼓励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通过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途径,将建设用地转为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海南还将部分规划调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林地占用等审批事项委托给市县(省重点园区)实施,简化农村宅基地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海南将进一步通过组建机器赋能国土空间治理智慧化平台,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审批管理机制,以“机器管规划”“机器管审批”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规划、用地、用海、用林以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监管,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此外,海南明确了试点工作“时间表”,列出《海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制定相应的试点配套政策,细化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