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向“不干事、不担事”说不

26.09.2014  11:25

      海口观澜湖项目进展顺利,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积极作为。重点项目建设中的“不作为”问题,是全省开展“不干事、不担事”专项监督检查的26个重点问题之一。图为建设中的海口观澜湖兰桂坊项目。 张茂 摄

■  海南日报记者  彭青林  通讯员  林映

  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掀开了我省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行动的新篇章。全省上下,共同向“不干事、不担事”等庸政、懒政、怠政的消极腐败现象说不。

  从重点整治“乱作为”到专项整治“不作为”,从中央“规定动作”到海南“自选动作”,此次行动以整治庸懒散奢贪行动的进一步深化,来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速。

  履行主体责任

  重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反对“四风”,深入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吃拿卡要、贪污腐败、奢靡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乱作为”的情况得到了明显遏制,但一些地方和机关单位“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不担事”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突出。

  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种现象不仅与作风建设的要求是相悖的,也完全违反了党的纪律。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不作为”情况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次专项督查正是根据党纪规定开展,做到于纪有据。

  该负责人表示,从全国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的情况来看,在“乱作为”得到有效治理后,“不作为”必将成为下一阶段作风建设的整治重点。

  与此同时,此次监督检查也是对各级党委落实省委决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验。本次督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对照检查本单位存在的“不干事、不担事”庸政懒政怠政等消极腐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被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服务海南改革发展

  对照检查26项重点问题

  9月份,省政府在全省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重点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是“不作为”引起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建设进度和地方经济发展,表现比较突出。

  “庸政懒政怠政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的是干部队伍形象,损害的是海南发展环境,必须坚决整治和遏制。”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克忠告诉记者,海南将此作为“自选动作”先走一步,在全国较早开展“不干事、不担事”的全省范围督查,也正是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两种错误的消极思想。”黄克忠表示,一是认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另一种是随着反腐力度加大,不敢拿、不敢吃就没有干劲了,“脸好看、门好进、但事难办”。“上述两种消极思想,实质上都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贪念的延续。”他说。

  为此,此次专项督查将项目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同时重点打击在民生工程、行政审批、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庸政、懒政、怠政,明确提出了26项重点检查的问题。此举便于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可以一一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也方便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

  整治“不作为

  是作风建设应有之义

  “在‘庸懒散奢贪’5个字中,‘奢贪’的乱作为是腐败,那么‘庸懒散’的不作为同样是一种消极腐败现象。”黄克忠说,整治庸政懒政怠政,本身就是我省整治庸懒散奢贪行动和开展作风建设的应有之义。

  从2012年省第六次党代会决定,在全省深入治理庸懒散奢贪,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以来,我省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政风行风好转的可喜变化。

  两年多来,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几乎月月有活动、行行有整治,将作风建设在全省上下一步步推进、一层层深入,有效防止了作风建设“一阵风”,推动了全省党政机关作风持续转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不作为”只是作风建设在我省不断深入推进的最新成果。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都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通过作风的持续转变,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勤政廉政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