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监管 不达要求直接销证

16.07.2014  10:40

  新华网海南频道7月15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日前通过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求原许可机关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或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据统计,海南现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36家,危险品运输车辆746辆,主要从事汽(柴)油、天然气、烟花炮竹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具备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驾驶员1748人、押运员884人。大部分运输企业均已对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押运员建立了安全管理档案,对每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安全运行状况、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能够全面掌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治消除,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限期处理。

  此外,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落实企业监控平台专人值守,实时了解掌握车辆的位置及运行状况,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实效。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填报”的原则,督促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效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

  海南省交通厅要求,各运输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齐全各种消防器材设备,加强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从业人员管理、车辆动态监控,从根本上解决“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的运营模式。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能够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合格仍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行政许可条件的,要求原许可机关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或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