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起“众筹购房”模式 市民网络投资需注意风险
原标题:海南兴起“众筹购房”模式
房企低价推出一套商品房,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共同凑份子钱合伙购买,每人份子钱最低1000元,最高3000元,最后将该商品房转让获利,通俗来说这就是众筹购房。目前,这种模式在全国各地兴起并蔓延,海南也不例外。11月11日,海南有两个楼盘与某房产网站联合,发起众筹购房活动。不少市民调侃称,出资1000元也能买房做房东,诱惑力真不小。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众筹购房只不过是房企营销噱头,实际让利很有限。
市民出资千元可以做房东
“屌丝也可买房,高大上啊。”市民黎维灵坐在电脑面前,有点不谈定,“开发商在网站上推出众筹购房活动,只要每人最低凑份子钱1000元,就可买房做房东,等待收益回报,感觉投资就这么简单。”
记者从该网站了解到,11月11日,海南有两家房企,分别低价推出一套商品房,在网上发起海南首次房产众筹活动,其中一房企推出一套63.4平方米、户型1房2厅的房源,原市场总价50.9万元,活动众筹目标为37万元,参与者每人凑份子钱合伙购房,份子钱每人最低1000元,最高3000元,所有人均可参与。众筹成功后,将该房源进行拍卖,起拍价为40.7万,最终溢价部分即为投资收益,千元预期可获益60元。据该网站介绍,活动一启动,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疯狂抢筹,参与众筹人数高达199人,短短13秒,筹足资金37万元,场面相当火爆。
当日下午,另一房企则推出一套原市场总价55万元的商品房,建筑面积76.27平方米,众筹目标为35万元,众筹成功后起拍价格为38.5万元。该网站介绍,若以起拍价格成交,溢价3.5万为预期收益;如果按市场价成交,参与众筹投资的购房者投入千元最高预期收益达484元。
记者了解到,众筹购房,最初是今年年中某网站率先发起,通俗来说,就是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共同凑钱买一套房子,然后转让获利。但由于其具有“积沙成堆,积水成河”的互联网思维,让囊中羞涩的普通市民和网民们看到了投资增值的机会,颠覆了以前“富人买房”的传统思维,受到众多普通市民和网友的追捧,尤其在刚刚过去的“双11”期间,“众筹购房”在全国各地风生水起,成为当下一大热门话题。
业内称这是一种营销噱头
近期房企纷纷兴起的众筹购房活动,是否意味着房企降价促销,还是搞营销噱头造势,不少市民和网友表示一定程度的质疑。
对此,业内人士称,该活动只不过是房企在搞营销噱头,实际上让利很有限,该活动无疑折射出,在目前楼市传统销售旺季、新房贷政策等多重利好的背景下,销售压力并未减轻,为了冲刺年内销售目标,同时受到电商促销的影响,于是在互联网上试水,通过活动造势,制造些许话题,获得意向购房者关注。
“从目前来看,众筹购房属于宣传营销阶段,作为噱头造势促销,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有一定的宣传效果。“房企海南荣丰控股公司经理李东绪认为,开发商低价推出一套商品房,让百来人投资炒房,相当于让小利而变相打广告作用,同时,百来人凑份子钱参与众筹购房,不会引起全民炒房,导致房价暴涨。在李东绪看来,这种众筹模式,在未来或许从宣传营销阶段,不断地完善,深入众筹开发建设商品房阶段,房地产与互联网融合最大的好处是拥有大量的用户基础,房企运用电商巨大的线上用户群,可弥补房地产业线上能力方面的不足。
市民网络投资需注意风险
通过互联网发起众筹购房,在法律层面上来看,是一种面向大众集资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的法律问题。对此,海口陈律师表示,在民法领域,法不禁止,皆为合法,这种众筹购房活动不属于违法行为,也不属于非法集资行为,不过,如果在还未取消限购的城市,比如三亚,因限购政策原因,部分人群是不符合参与众筹购房活动。
不过,陈律师说,参与众筹购房的市民和网友,在享受预期收益回报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比如,存在内部钱物如何掌管、如何分配等问题风险。同时,陈律师建议,这种投资活动没有多少丰厚的回报,市民不要过度青睐。
另外,一位发起众筹项目人士也坦言,众筹并非没有风险,例如发起人的信用就是最大的障碍,发起的项目再好,但是人们对于发起人不了解,也很难接受并且投入资金。因此,发起人必须找一个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托管资金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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