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六部门共同推进税收共治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环境资源厅、海洋与渔业厅、国税局和地税局等六部门共同商定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多举措协力推进税收共治。
一是协力推进税收共治。在全省各市县建立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应的领导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完善税收共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所在地辖区的国地税合作和税收共治。
二是协力推进信息共享。在落实国地税局一家采集信息两家用的基础上,按照《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和《海南省涉税信息传递办法》要求,六部门共同发力,加快实现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标准格式、传递时限、责任要求等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税收信息对外提供管理机制,尽早实现涉税信息交换的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推动全省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通过“信息管税”来保障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
三是协力推进征管互助。针对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以票控税”手段弱化、国税部门管理经验不足等税收管理现状,六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进税收征管互助,堵塞税收漏洞。财政部门加大对税务部门的财力支持,与税务部门共同做好税源分析,找准税收风险点;住房和城乡建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和海洋与渔业厅立足自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将自身的管理资源与税务部门充分结合,共同从源泉上管控税收;国地税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地税部门发挥房地产和建安等营改增新行业的管理经验,带动国税部门干部熟悉营改增行业纳税人经营特点及涉税风险,定期给相关部门进行税收政策宣讲和提供业务培训。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还就加强海南省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税收征管联合制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推进综合治税和加强税收管理的有关要求。
四是协力推进信用互认。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与住房和城乡建厅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对纳税人的评级相互认可,并在各自实施的管理中加以充分应用。六部门共同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为诚信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激励举措,通过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