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岛被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19.01.2020  10:31

    1月17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石家庄等50个城市(地区)及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相关城市和地区可按照2018年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37个城市试点运行,其中包括海口市。此次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海南日报记者1月18日从省商务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跨境电商交易量呈现爆发增长态势。2019年,海口综保区跨境电商出区15.78万票(含直邮),比上年增长15倍,货值6163万元,比上年增长26倍。

      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2017年9月,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监管平台上线。2018年7月,海口市获批设立中国(海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年8月海口综保区跨境电商产业园竣工并投入使用。2019年1月,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监管平台保税备货模块(1210监管模式)上线;2019年9月,海口综保区跨境电商产业园二期项目动工,《海口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出台。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以海口、三亚、洋浦为重点,进一步探索海南跨境电商多模式发展、差异化发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路子,以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为契机,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知名电商企业入驻海南,引进知名品牌在海南设立区域总部,同时扶持本土跨境电商企业,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一批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创新型人才培训基地,为海南跨境电商发展储备人才。

今年前11月海口综合保税区外贸总值同比增长近15倍
    记者23日从海口海关了解到,今年以来海口海关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海口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1-11月海口综合保税区外贸总值达67.海南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