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侨中原校长王继源受贿213万 一审判10年
04.05.2015 17:07
本文来源: 蓝网
2003年至2014年间,王继源先后任海口实验中学总务处主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海南华侨中学校长。在担任上述职务的2004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王继源利用职务便利,在海口实验中学及海南华侨中学的食堂承包经营、工程项目承建、教学用品采购等事项中先后收受方某某、陈某某、梁某某等22人贿赂款共计213万元。2015年3月10日,海口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继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213万元由办案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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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1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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