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代表团以代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议案4件
海南日报记者5月23日从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海南代表团获悉,本次大会海南代表团以代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议案4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建议8件。
这4件由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包括:关于适时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国际船舶登记管理等事项制定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决定》的议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议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议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
由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包括:关于调整行邮税起征点充分释放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效应的建议;关于支持海南开拓商业航天市场的建议;关于加快立法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跨境便捷流动的建议;关于支持智慧海南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关于支持建设海南“一带一路”种业开放先行区的建议;关于尽快修订《游艇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游艇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议;关于出台刚性措施强化青少年体育教育的建议。
其中,“关于适时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国际船舶登记管理等事项制定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决定》的议案”中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许多事项需要国家授权制定自由贸易港法规,进行立法创新试验或者对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变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规定和基本法律原则,对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境外人员专业资格认可、极简审批投资制度等事项进行立法创新试验或者对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变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