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乡村规划工作获住建部肯定 位列全国第四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全国乡村规划工作检查结果,海南乡村规划工作位列第四名,得到住建部的肯定,仅次于山东、云南和浙江省。
近年来,海南省住建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乡村规划建设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住建部工作的指导下,强化措施,积极推进乡村规划工作。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一 是加强政策引领。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规范和提高农村规划建设水平。同时将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纳入《海南省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2017-2019》,各市县以“多规合一”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为依据,因村施策,力争在2017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有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同时对1000个美丽乡村规划进行完善和提升。
二 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目前,海南全省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乡镇比例为80%以上,并配备专业人员,去年培训人员2000人次,促进当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 是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在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村民合理意见,积极促进当地农村发展等。
四 是多措并举改善农村环境。围绕海南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和垃圾治理等,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城乡环境,让群众收益。
五 是全面推进新建农房规划报建。各市县结合实际,简化业务流程,免收各项费用,主动服务,对采用政府提供的特色建筑方案建房农户,给予一定奖励。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域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村〔2015〕187号),今年3月份,住建部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区、市)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地对照检查结果,查找问题,完善工作措施等推进乡村规划工作。
林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