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招明日起网上填报志愿 7月6日截止

27.06.2018  15:54

  本报讯 随着我省中考正式结束,中招志愿填报成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根据今年我省中招工作安排,继续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6月28日-7月6日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10日12:00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根据此前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学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普通高中拟招新生60590人。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省中招办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我省中招第一批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其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除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第一段录取后,7月28日-29日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

  省中招办提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二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省中招办强调,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窗口关闭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填报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的《志愿确认表》也一律不得涂改。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 这几个问题你要清楚

  1. 具有海口本市户籍,但不在本市就读和考试的考生,填报了本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志愿和海南中学等学校定向分配到本市计划志愿的,必须在7月7日-14日向本市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口市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

  2. 三沙市户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

  3. 户籍不在海口本市,但在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的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视为海口户籍考生,享受相应待遇,但不能享受海南中学分配到海口的指标计划。注意:若填报第一批次的海南中学,享受的是海南中学分配给外省户籍的计划(12个)

  4. 外国籍考生可以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7所):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侨中(中美合作实验班、中英国际班以及“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 的单列计划),海师附中,海口景山学校,海南枫叶国际学校,海口中学,海口昌茂花园学校。

  5. 户籍和学籍在不同市县的,可选择户籍地或学籍地填报志愿(二选一)。

  选择海口学籍地填报志愿的:有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选择海口学籍地填报志愿的,可报考海口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8%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但不能填报海南中学、海南侨中(分解到除海口外的各市县的计划) 。

  选择户籍地填报志愿的,按户籍所在市县考生管理。

  6. 往届生可以填报的志愿:在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第三批次学校、民办学校批次的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其它由考生关注录取学校的要求。

  7. 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考生的学籍、户籍、应往届不限。

  8. 中职试点班:“3+2”试点班要求考生具有本省学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9. 在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有学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可以视为具有学校所在地的市县的学籍。

  本版稿件均由 记者 林文星 采写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