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级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启动

08.01.2015  11:53
 海南日报海口1月7日讯(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胡娜)1月5日上午,海南法院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省高院召开,要求深入动员、全面部署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纪律,确保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顺利有序推进。

  海南法院司改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四个方面:一是在五年改革过渡期内,海南法院将核定司法人员员额,划分司法人员类别,逐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任何机关不得将法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三是今后,每一个案件将设定终身识别“二维码”,通过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与法官司法责任、职业保障相配套的惩戒制度,司法责任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四是海南法院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机构和人财物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体制。

  省高院负责人强调,此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正是海南法院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去除地方化、行政化问题,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 能力 、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良好机遇。海南法院干警要勇当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创新者、实践者、推动者,义不容辞地扛起先行先试的司法担当、海南特区担当,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