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对每一案件发廉政监督卡 监督法官办案

13.06.2016  18:40

  中新网海口6月13日电(记者 付美斌)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南一中院)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该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及制度措施安排进行了通报。据悉,海南一中院对每一件案件在立案时,发三联廉政监督卡,一联给当事人,一联给法官、一联留监察处,监督法官办案。

  海南一中院新闻发言人胡曙光介绍,自司法改革以来,海南一中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的规定,实行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遇到干扰及时报告制度。海南一中院审判事务管理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有关过问或干扰案件的情况。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没有一件这样的案件。

  胡曙光说,司法改革后,有人问起某件案件,海南一中院的法官都会很自然,也很郑重地提到有关全程留痕的规定,使其三缄其口。

  胡曙光透露说,现在遇到的情况主要是当事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打听案件的审理情况或法官的品德如何,或是要求尽快审理案件。海南一中院都会依法对其进行释明,要求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利。有当事人反映法官有不廉洁的情况,海南一中院都会一一核查,既解除当事人的疑虑又证法官清白。

  胡曙光说,按“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司法理念,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名法官。法官承担的责任重大,如果不记录或隐瞒,则自担其责。海南一中院对每一件案件在立案之时,发三联廉政监督卡,一联给当事人,一联给法官、一联留监察处,随时抽查法官的廉政情况,不仅如此,每个业务部门都有一名廉政监察员,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处于各种监督之下。

  胡曙光还介绍说,海南一中院也在公众媒体上发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有效机制。并不断加强信访接待力度,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案必办,案结事了。今年1至5月已处理群众来信44件,来访31人次。监察部门受理群众投诉14件,已办结8件。

  另据了解,海南法院司法改革中,海南一中院第一批选拔员额法官84名,2016年收案2000多件,比去年同期上升,结案率达到59.9%,结案率同比上升。(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