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战区军交运输的调查 着力拓展立体投送之路
话题背景
高技术条件下的作战范围广阔,军队机动能力尤其是远距离机动能力,对夺取作战主动权至关重要。
1995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的《国防交通条例》施行以来,对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国防活动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以及军事斗争准备全面推进,国防交通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总后勤部等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中央军委审议。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统筹兼顾机制和措施,对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济南军区和鲁豫两省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思想,运用现代运载工具开展军事运输,不断加强交通战备设施建设,创造出军民融合发展“鲁豫样本”。解析这个样本,探寻融合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深入推进军交建设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陆路
“出行难”难在哪儿
大部制改革军地对接机制不健全
部分军运法规与现行要求不适应
国防交通法规体系有待不断完善
这是济南军区某装甲旅官兵难忘的一次经历:几年前的一次演习中,他们计划采取铁路输送方式输送参加演习的装备,找到铁路军代部门却被告知,平车数量不够,整个输送过程要超过一周时间。
原来,该旅所在地铁路交通运输属某铁路局管辖,该局铁路平车数量有限,满足军事装载要求的不足1/5,而且部分军用装卸载站不具备双向装载条件。
无独有偶。某团配发新型装备后,部队出入高速的路口难以满足出动需要,改造资金却一时难有着落。
近年来,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飞速发展。1997年至今,铁路经历6次提速,最快时速达350公里。“十二五”以来,鲁豫两省高速公路运营里程增长至11200余公里。
但济南战区军兵种部队却曾经一度遭遇“出行难”:军运设施建设不完备,军地衔接不畅,投送工具不足……
经济发展“水涨”,为何没有同步推动军交建设“船高”?制约军交运输发展的瓶颈到底在哪里?济南军区军交运输部领导介绍:“一是体制‘变轨’,军运遭遇运行不畅;另一个是法规滞后,部分规定不适应时代要求。”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铁路实行大部制改革,铁路、航空、公路、水运等并入交通运输部。“军交运输要直接与企业打交道,无形之中造成工作协调难度增大。”一名军代处领导告诉记者,以铁路输送为例,受市场化改革影响,部分铁路车站取消货运业务,给部队物资输送带来困难。而《军代表工作条例》《铁路军运设施设计规定》等部分军运法规,制定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与当前经济社会和军交运输保障要求不相适应。
为破解制约部队快速机动的瓶颈问题,济南军区军交运输部门积极协调两省交通部门,从战区层面推进工作机制融合和运输手段创新。
推进军地领导“双向兼职”工作机制,协调铁路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驻站军代处主任兼任铁路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即在原有的铁路站(段)领导兼任相应驻站军代处第一主任(书记)的同时,驻站军代处主任兼任所驻站(段)党委委员和分管军事运输工作的行政副站(段)长,明确职责,理顺指挥管理和工作协调的关系,确保军事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更加顺畅有序。
走进驻济南铁水路军代处运输调度中心记者看到,值班参谋马文宁正在操作军交运输指挥控制系统。只见他轻点鼠标,铁路装卸载站、港口、机场周边码头、泊位、航道等实景尽收眼底。
据军代处领导介绍,他们建立了军地运输指控系统,横向联通军代处和铁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纵向贯通师、团、营三级军代处,并形成铁水空三位一体、装运卸全程控制、师团营全部覆盖的一体化指挥平台。
“能否变指令式为法治化,从顶层实现更高更有效的融合?”一位车站领导告诉记者:“靠感情不能管长久,靠法规才能有保障。”一位军区领导也认为,一些制约军交运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依靠法律法规来推动解决,期望国家结合制定《国防交通法》,建立一套以《国防交通法》为母法,以现行条例、规定为基础,以地方性、行业性规章为补充的交通动员法规体系。
海上
“新船票”可不可以有
民用运力足但大吨位船只数量少
普通民船军用改造耗时长费用高
推行军地联保联训有待制度支撑
“海上民用运力发展与军交运输能力增长并不能直接挂钩。”济南军区军交运输部门一位领导告诉记者,我国2010年就已经是世界最大造船国,截至去年年底民船保有量约17.2万只。民用运力足但大吨位船只数量少,普通民船军用改造耗时长费用高,造成我军海上运输力量薄弱,与实施海上投送要求差距较大。
今年6月,烟台港碧波粼粼。某轮渡公司新建的国内吨位最大、续航能力最强和载车数量最多的大型客滚船贯彻国防要求竣工并通过验收。
几年前,该公司建造的4艘大型客滚船在贯彻国防要求过程中,由于缺少相应的标准规范和组织机制,军地只能摸索前行。比如军运需求由谁提出、接口标准怎么规范、军用可行性试验如何实施、保密工作如何加强等等,这些问题过去都没有明确规定,都需要建立统一标准予以明确,打通融合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2003年颁布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和2010年颁布的《国防动员法》虽然对民用建设贯彻国防需求有要求,但缺少严格规定。
“民参军”的另一个制约因素是,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准备时间长、涉及部门多。济南军区军交运输部助理员王坤告诉记者,客滚船贯彻国防要求,涉及交战办、财政部、地方政府、企业、设计单位、生产单位和军代处等多个部门机构,需要积极协调、抢抓机遇。
令人欣慰的是,济南军区军事交通运输系统成功地抓住了民船参军的两次重大机遇,一次是大型客滚船贯彻国防要求,另一次则是渤海铁路轮渡开通军事运输。
2012年9月26日,济南军区着力推动的渤海铁路轮渡军事运输开通仪式在烟台举行,成功组织建制部队试装试运和集装箱军事运输多式联运,使部队进入东北方向比以往平均缩短运输距离1000余公里。
今年,我国颁布《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并正式批准其为国家军用标准。有关专家指出,这项国家军用标准的实施使我国的民船国防潜力迅速转化为军事实力成为可能。
“技术对接拥有广阔的动员潜力。”据介绍,发达国家非常注重强化标准融合,80%以上的民用关键技术可直接用于军事目的。
“军运取得民运‘船票’,凭这张票能否顺利‘登船’?”济南军区联勤部军交运输部领导告诉记者,虽然有了规范技术标准,但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比如,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后如何常态化发挥军事功能、保持技术状况,如何增强企业履行国防义务的能动性等等。
“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建立军地联保联训机制。”济南军区司令部领导说,既要“民参军”更要“民参训”。当前地方民船“参而不训”或“参而少训”的现象还较普遍,如何从机制层面制定完善的军地企一体联保联训机制需要继续探索。
2012年3月,《山东省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办法》颁布实施,从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领导关系与机构、动员准备、补偿标准、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013年底,一座集理论教学、勤务训练、综合演练等功能于一体,可满足铁路、公路、水上等20多个勤务课目训练需要的省级交通战备训练基地在山东通过交战部门验收。有关领导告诉记者,这为走开基地化军民融合训练路子提供了条件。
抢抓机遇,贯彻标准,融合训练……搭上国家发展规划快车,济南军区各级深入推进军交运输建设发展目标的路径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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