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嫂在派出所食堂工作14年 年夜饭在单位吃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佳雯 记者 傅颖杰) 如果单以伙食而言,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赤松派出所的民警,实在太幸福了。
春节这几天,别的地方食堂大都休息了,派出所里值班的民警只能自己烧饭,或者干脆吃碗泡面,但在赤松派出所,早上照样有包子、油条、面条、年糕,还有粥,中饭、晚饭也是新鲜烧的。
为什么差距那么大?民警都说,这得感谢“老彭”!
警嫂彭菊军其实并不老,1972年出生,过了年也才44岁,但论起“资历”,这整个派出所还真没人比得上。事实上,赤松派出所2002年成立的时候,她就在派出所的食堂工作了,她的丈夫楼建洪,1992年从警,2002年调到赤松,她也跟了过来。
然后,她一待就是14年,所长都已经换了7任。
一年365天,除非身体不好或者家里有急事,彭菊军肯定每天都在这里,包括春节这几天。
所里30多人,谁没来,她看一眼就清楚了,因为出警赶不上吃饭的民警,她一定会为他们留饭菜。赤松派出所的伙食在整个金华市公安系统里很有名,有任务过来偶尔尝到这里食堂手艺的民警,夸她菜烧得好吃,赤松派出所民警说:“当然了,老彭以前可是开饭店的。”
一条鱼,可以清蒸、红烧、葱油、酸菜,彭菊军换着花样来烧,梅干菜、夹馒头的扣肉、油泡,她全部自己做。
连除夕那天的年夜饭,她都是在派出所里烧的,家里甚至都没开伙。她自己做了肉圆,准备了馒头,烧了青菜、鱼等,带着女儿丈夫一起,一桌刚好坐满……值班民警说,这个年,过得不比家里差。
彭菊军一个月工资1700多元,钱不多,还没有加班费,问她为什么能坚持14年?她笑笑说,反正自己家也就在旁边,到派出所里烧,大家就都能吃上热乎的,“这里就和自己家里一样。”
派出所就是楼建洪夫妻的“家”,连老彭的女儿也是这么觉得的。她从小跟着父母进出派出所,几乎是所里民警看着长大的,所里几个年轻的小伙子,还会开玩笑直接叫老彭“丈母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