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让法院领导回归审判一线 去年我省法院领导主办和参审案件同比上升36%
积极践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去年我省法院领导主办和参审案件同比上升36%
司法改革让法院领导回归审判一线
本报海口5月4日讯(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方茜)司法改革以来,为发挥院庭长审判经验丰富的特长和优势,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海南法院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近日,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积极践行,对一起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诉讼争议标的额较大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案进行调解,最终促进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本案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和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因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引发的纠纷。经过董治良调解后,海南高院出具调解书,对调解协议依法进行了确认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送达次日,双方即自动履行完结,交织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一揽子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据了解,去年,省高院借司法体制改革的东风,向法院队伍内部挖潜力,把院庭长重新推上审判一线,让几近闲置的优质审判资源再次集结,带动全省法院工作重心回归执法办案“主业”,并下达硬性指标,规定副院长年办案数应不少于上一年度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30%,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应不少于上一年度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50%,庭长办案数应不少于本庭上一年度法官人均办案数的70%。
改革一年多来,如今,院庭长穿上法袍、手执法槌、坐堂听审在海南法院已是常态。“上诉人,凶器是怎么来的?”“你把凶器丢哪里了?”……今年4月22日早上九点,海南高院第四法庭,合议庭正在审理一宗故意杀人上诉案,记者看到海南高院副院长刘诚作为合议庭成员之一也坐在审判台上,对上诉人杨某就案件情况进行讯问。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据省高院数据统计,自2015年3月1日海南法院全面推行司改试点工作以来,全年海南法院院庭长、专委主办和参审案件占同期全省法院结案数的34.68%,同比上升36.68%。省高院本级院庭长、专委主办和参审案件占同期省高院结案数的11.23%,同比上升36.43%。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审理案件、参加法官会议等是院庭长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行之有效的举措,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公正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