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法院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一男子被判刑十年
04.11.2020 12:2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今年6月11日,乐东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41000元。黄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被告人黄某的上述请求,维持原判。
2018年6月,被告人黄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家中通过租用网络服务器搭建网站传播淫秽视频,该网站有涉嫌淫秽的视频11万个,网站历史浏览累计2786万次,黄某通过建立该网站获得广告收入等费用人民币41000元。经鉴定,送审的562个视频中的557个为淫秽视频。
乐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牟利为目的,建立网站传播淫秽视频,并利用网站收取广告费,情节特别严重,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黄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罚,故依法对被告人黄某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指出,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不法人员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危害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制止,严厉打击。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04.11.2020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