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海南建设开启新航程
法治海南建设开启新航程
入选辞
法者,治国之重器,天下之准绳。2014年是海南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一年。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在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12月4日召开的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我省具体化,翻开了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的崭新一页。
这是海南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海南绿色崛起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要保障。
再回放
10月20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吹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号角。
2014年的最后一个月,海南迎来了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12月4日,中共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海南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海南作出了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法治化。
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精神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起草是凝聚智慧统一思想过程
12月4日,海南省高院机关新任法官向宪法庄严宣誓。本报记者张茂摄
亲历记
2014年的最后一个月,海南迎来了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作为起草组成员之一,省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彭京宜对《意见》的出台过程至今记忆犹新。他说,《意见》的起草,借鉴了省内外法治工作的实践经验,经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起草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各方智慧、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
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罗保铭任组长、20多个部门参加的文件起草组。11月4日—10日,起草组组织召开了省委有关部门和政法机关、行政执法与监督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各市县以及律师等6个不同层面的专题座谈会,以问题为导向,征求意见建议。
11月中下旬,起草组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市县和省委各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人民团体等94家单位,并分送各位省级领导干部和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征求意见。起草组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送审稿。
12月1日,省委常委会对文件进行了审议讨论,起草组根据省委常委会的意见,又进一步修改,形成《意见》讨论稿,并获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
这部1.4万多字的《意见》内容十分丰富,彭京宜对其中四个亮点印象最为深刻。
“《意见》提出,地方性立法要‘精立多修’。其实它就是《决定》提出的‘推进立法精细化’的海南版,既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又体现了海南的实际情况。”彭京宜认为,“精立多修”就意味着提高立法效益,建立良法体系。
“‘新招录国家公务员入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也是海南的新东西。”彭京宜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宪法宣誓制度,指的是“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而海南在此基础上还有所创新,完全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的外,省级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再实施具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也是亮点之一。
第四个亮点就是全面开展司法改革。彭京宜认为,海南作为司法改革的试点省区,显示了中央对海南的信任。《意见》也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体现了先行先试的精神。
他认为,《意见》的最大特点就是全面贯彻了《决定》的精神,又体现了鲜明的海南特色。“如果说《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那么《意见》就是建设法治海南的具体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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