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细化权力清单 515个法律文书审批权限下放到检察官

30.08.2016  13:02

  为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结合检察权司法、监督、行政属性,省检察院近日印发《海南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权限设置表》及配套设置说明,将原来办案需要三级审批的部分文书审批权限下放到检察官手中。据统计,目前下放给检察官直接审批的公诉业务文书多达152份,占该业务条线文书总数的41.3%,较改革前上升了28个百分点;下放给承办检察官直接审批的侦监业务文书68份,占该业务条线文书总数的36%,较改革前上升了28.5个百分点。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重要载体。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权主要通过应用系统中具体业务的法律文书审批来体现。此次文书权限调整严格按照相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文件要求,根据检察权的司法、监督和行政等方面的属性进行设置,突出司法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责任”的要求,让检察官真正成为有权有责的办案主体。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权限设置,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省检察院对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公诉、侦监等13个业务条线近2000份文书模板进行了全面清理,逐一分类,厘清了检察官权力清单事项与相关法律文书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对可能使用到的1771份法律文书的最低审批权限逐一进行设置。对不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程序性、手续性文书(如告知、通知、换押、送达、证据复核等)以及事务性文书(如阅卷笔录、讯问提纲、讨论案件记录等)最低审批权限原则上都下放给承办检察官。这类文书属于非终结性文书或非重要事项文书,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加盖院章,将审批权限下放给承办检察官,大大减轻了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的签发工作量,不仅符合执法办案实际,也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及案件处理决定及重要事项决定、反贪反渎业务条线、决定案件提交检委会审议、回避等重要的法律文书,需要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审批。据了解,在1771份可能使用到的法律文书模板中,最低审批权限为检察长的有48个,占2.7%;最低审批权限为副检察长的有811个,占45.8%;最低审批权限为部门负责人的有353个,占19.9%;最低审批权限为承办检察官的有515个,占29.1%。

  (朱璇)

减税降费明细账单送达纳税人
  “收到税务局减税降费红利的明细短信,感觉就像我们交话费能看到消费明细一样,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公司减了多少税,还能清楚地了解不同税种减了多少。”海南中化橡胶有限公司王会计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手机中的短信账单。截至7月申报期,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167432.国家税务局
新版电子税务局9月1日全省上线
  截至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在澄迈等5个市县(地区)试点上线运行的新版电子税务局,试点运行情况良好。试点地区有1.国家税务局
政策红利全面释放 海南上半年共减税降费66.75亿元
  减税降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头戏,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红利频出,在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中国特色自贸港的背景下,我省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我省减免税额合计66.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