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省3日在海口市明珠广场举行大型普法活动。图为群众在观看法律宣传栏。海南日报记者 苏建强 摄 |
■ 海南日报记者 李关平 金昌波
细雨绵绵,气温骤降。海口明珠广场前,人头攒动,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海口宣传活动在这里举行,吸引了大批群众赶来咨询。
母亲把父母共有财产过户给妹妹合理合法吗?工厂借用工人钱不还该怎样追讨?邻居盖楼挡住了自家住宅的光线该如何维权……
随着多年普法工作深入推进,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加大,今天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遮雨棚内,前来领取法律宣传资料、咨询法律问题、请求法律援助的群众络绎不绝。
“法律服务超市”真方便
与往年不同,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不但规模更大,而且还突出了“宪法”主题。主办单位专门制作了一些“宪法”展板走廊,向群众介绍我国宪法的历史、法治文化建设等,一名工作人员还向关心宪法的群众发放了一本红色小册子《 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
在遮雨棚内,海口市多个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100余人与市民面对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记者注意到,电力、烟草等部门也派出了工作人员,正在接受问询。
“我们小区的电价为什么比电力公司规定的居民电价高出一毛钱,你们管不管?”一位老大爷问道。
“大爷,电力公司是按照我们规定的电价收费的,为什么物业会多收1毛钱,这是因为他们代收了电费,多出的部分是服务费,但是,服务费是可以通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的。”南方电网工作人员一番耐心解答化解了他的疑团。
“这就像一个法律服务超市,平时的什么法律疑问,这里都能找到能回答问题的人。”一位从事房产中介的男子对海南日报记者说。据悉,今天我省各地都举行了类似的法律宣传活动,并将持续到明天。
表达诉求方式更理性
“我家在秀英区郊区一个村里,原来我家小楼采光很好,但是去年邻居盖起一栋楼,把我家的光线挡住了,房间内光线暗、湿气重,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维护我房子的采光权?”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咨询点,一名中年妇女向律师咨询。
“这是相邻关系纠纷中采光权被侵犯的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找司法所、村委会调节,本着邻里之间互亲互让的原则,最好双方协商解决……”律师侯丁华耐心地引导和解答。
侯丁华对海南日报记者说,这位女士能知道“采光权”,说明她对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其实,近年来,群众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地提高,他们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更加理性。就连向律师咨询时,很多问题都能问得“挺专业”。
侯丁华近年来每年办理五六起法律援助,向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其中不少是劳动纠纷,为农民工讨工钱。她有一个明显的感触是,近年来,发生劳资纠纷后,工人们上演跳楼自杀、堵门堵路的事情少了,找劳动仲栽、法院的多了。
68岁老人找律师“代言”
68岁的陈大爷和老伴是海口一家被服厂的退休职工。今天上午,他带着一叠资料走到了宝岛律师事务所受理台前请求法律援助。
但是,他由于前几年患病后,口齿不清又耳聋,现场只能通过手写材料说明情况。原来,多年前这家被服厂经营遭遇困境,当时厂领导向他家借了很多钱,并承诺每月给一定的利息。去年,厂领导换了,新领导拖着利息不给、本金不还。这笔借款多数是跟亲戚朋友凑的,他多次交涉无果,现在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宝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耐心记录下陈大爷的诉求,将上报法律援助中心,为陈大爷提供帮助。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承担义务,为贫者、残者、弱者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种行为。律师秦文灵表示,很多人一旦遇上官司,由于没有钱请律师,如果没有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提供无偿帮助,他们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而且,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秦文灵还向记者透露,今年有一个盗窃嫌犯的父亲咨询能否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找律师,因为家里穷请不起。
“我当时就明确告诉他,即使是杀人嫌犯,没有钱请律师,法院也会指定律师为他辩护,这是司法公正的体现。”秦文灵说。
(海南日报海口12月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