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你撑腰——对家庭暴力说“不”

04.03.2016  18:54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法律援助、临时生活帮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受暴者对家庭暴力说“”,从此有了法律的撑腰。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妇联、公安、法院等机构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畅通了受暴者依法维权的渠道,其所确立的强制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临时庇护帮助、撤销监护等制度,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手段。这些法律制度的实施,将从源头上解决处置“家庭暴力”,特别是轻微“家庭暴力”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全省妇联系统的信访统计数据显示,家庭暴力90%以上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推动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让妇女远离家庭暴力,各级妇联组织作为“娘家人”责无旁贷。今后一个时期,海南省妇联将指导各级妇联组织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举办培训班、网上互动交流、组织学习法律文本等形式,不断提升妇联系统维权干部的反家暴工作能力;二是以设点咨询、发放资料、播放视频、知识竞答、流动展板、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帮助广大家庭成员知晓法律内容,遵守法律规定,运用法律维权;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实施制度,如告诫书的执行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受理制度、临时庇护的申请制度等,把《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让每名依法维权的受暴者都能得到法律撑腰和应有的救助;四是开展家庭美德建设,继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进步。(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