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化”相交融 创建最美屯昌
中国经济网城市频道北京讯:当今社会,物质匮乏时,物质生活就显得更为重要;而当物质生活基本满足时,人们对精神生活便有了需求。生活水平越高,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越高,此时的精神生活就显得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了。近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坤农场举办了以“检力下沉,服务三农”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文艺晚会,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
精神文化是人的精神食粮,孕育人的精神家园,决定人的精神状态、精神生活、精神本质,是人的本质属性体现。同时,精神文化又是社会旗帜、“社会水泥”、社会规范,具有价值导向、精神源泉、民族凝聚的功能属性;精神文化还具有赋予民族国家国魂、集体单位群魂、个体思想灵魂的社会属性。
为此,海南省屯昌县举办的“送法下乡”文艺巡回演出,为丰富当地群众精神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此次文艺演出主要以歌舞、快板、小品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进行,并且创新了法制宣传方式,改变了以往的坐等举报和散发宣传小册的工作方式。其中,屯昌县检察院自编自导的原创小品《危房改造风波》深受群众欢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该小品主要讲述了危房改造项目中,派驻新兴检察室的干警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并查办了徇私舞弊的村委会主任一案。为了增强传播效果,此次巡回演出针对晚会的观众主体以农场职工为主这一情况,进行了台词改版,在语言上,普通话取代了之前的海南话,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受众更广泛。这是该检察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办的第三场巡回演出,当天约800余人观看了演出,不难看出,此次活动已深入人心,在群众中引起了不小反响。
“精神文化”从更深层次上讲,是指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精神面貌、行为准则、经营哲学、审美观念等,屯昌县以活动结合法制宣传的实践活动,对提高群众法制意识,树立正确价值观、改善精神面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晚会过程中,还穿插了三轮有关检察院的知识有奖抢答环节,吸引了现场观众积极举手参与答题。该巡回演出较以往更加生动地将法制知识融入晚会及演出里,通过精彩表演给农场职工送上一场法律盛宴,将法律宣传触角延伸至基层,做到心系群众,为民办实事,也为其它省市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为精神文化与法制文化创建,贡献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