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没收的照办 海南省检首次没收已死亡被告人违法所得
14.02.2015 12:23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该没收的照办省检成功办理首例没收已死亡被告人违法所得案
近日,海南二中院裁定,没收已死亡被告人郑朝阳30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
2011年6月1日,省检二分院立案侦查洋浦新干冲区原党委书记郑朝阳涉嫌受贿一案。郑朝阳在审理过程中,于2013年11月4日因病死亡。在该案侦查阶段,郑朝阳家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0万元,郑朝阳死亡后,省检二分院认为该30万元违法所得应当没收。2月2日,海南二中院裁定支持省检察二分院申请,予以没收郑朝阳受贿犯罪违法所得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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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2015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