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清理闲置土地 超13万亩“沉睡”土地被唤醒
位于海南东方市与乐东县交界处至岭头村沿海一宗闲置21年的土地被无偿收回了,临高县临城镇二环东路4.74公顷土地闲置1年多,缴纳闲置费后正如火如荼地建设商业和住宅楼房……
2013年3月起,海南举全省之力打响了闲置土地处置攻坚战,先后召开6次全省性工作会议,对全省闲置土地进行清理部署。
随后一年里,在海南省东、西部海岸线上,一块块“沉睡”已久的土地被唤醒,或被收回、或重新开发。在这场史无前例的土地清查风暴中,12家手握大量闲置土地的企业被约谈,闲置土地多、处置进展慢的2个市县主要领导亦被省政府约谈。
在经历一年多的土地整肃行动后,海南土地闲置转型行动进入收尾,一份成绩单也于日前出炉。截止今年7月底,海南1150宗、13.92万亩“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已处置1105宗13.24万亩,其中,无偿收回1.51万亩;有偿收回2.67万亩;征缴闲置费3326亩,共征缴3.51亿元,已入库1.7亿元;延长动工开发期限7.4万亩;以置换和临时使用等其他方式处置1.33万亩闲置土地。
处置闲置土地动真格 企业和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海南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始于去年3月,省委、省政府对闲置土地专项处置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罗保铭书记先后在省委六届四次全会、2014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做了专门部署。今年5月20日,海南省政府召开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推进会,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在会上强调,今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处置任务,“不能让土地被晾在一边晒太阳。”同时,不能按时完成目标的,省政府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会议还明确,城市中心、滨海岸线、风景区等闲置地块是清理重点,对圈了不少土地、开而不发、长期不改、对整改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坚决收回。对重点园区的土地利用要开展集中清理,凡“跑马圈地”、不务“正业”、投资强度低于园区准入门槛、近两年基本没有产出的土地要一律收回。经过动真碰硬,“圈地”、“囤地”、“炒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7月份,海南省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最后阶段。
手握大量闲置土地的12家大企业,成为海南省国土厅7月份重点攻克对象,骏豪集团、中远地产、华润置业、中信泰富、海南城建等12家在海南的囤地大户7月8日被省国土厅约谈。据了解,12家企业在海南共有44742亩闲置土地,占全省闲置土地总面积的32%。
7月9日,因为未处置的闲置土地累计面积超过3000亩,加上处置过程中领导重视不够、处置进展慢,海南省琼海市市长宁虹雯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县长王大辉接受省政府约谈。“两个市县的闲置土地有共同特点,闲置时间较长、大量闲置土地掌握在少数企业手中,主要分布在沿海的重点开发区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健春当时通报了琼海和乐东闲置土地的情况,毫不客气的晒出问题。经过约谈,2个市县政府负责人公开检讨,承诺闲置土地处置期限,提出整改措施。
目前,琼海、临高、陵水、东方、昌江、保亭、三亚、澄迈、洋浦等9个市县完成闲置处置工作。海口、琼中、文昌、乐东、儋州、万宁、白沙、定安、屯昌、五指山等市县还有45宗6831亩未完成处置。
部分企业土地闲置超20年被无偿收回 带动一批项目投资建设
在这场土地清查风暴中,海南专门成立了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该机构由国土厅、林业厅、商务厅、监察厅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作为常设机构的办公室设在海南省国土厅。处置方式或无偿收回、或有偿收回,也有部分土地延期开发,或在征缴闲置费后重新动工开发。
“苏州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1992年取得位于东方与乐东县交界处至岭头村沿海一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至今闲置了21年之久。”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宗土地面积995亩,土地用途为旅游用地,却一直未进行开发建设。作为被约谈的市县之一,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在这次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过程中,经调查认定是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该宗土地闲置。7月3日下达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了这宗闲置土地使用权。
无独有偶,海南东山彩色冲印有限公司早在1993年8月13日取得位于万宁市东和农场太阳河旅游区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27亩,土地用途也是旅游用地,土地闲置时间长达20年之久未开发建设。万宁市政府在这次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过程中,经调查认定是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该宗土地闲置。7月31日,万宁市政府下达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
除了无偿收回土地,有偿收回、延长开发期限、征缴闲置费也成为本轮海南省闲置土地处置中比较普遍的方式之一。
根据省国土厅提供的材料显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至2010年2月期间在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建新管区共取得10宗土地,面积2043亩,由于该区域的城乡规划用途为非建设用地,造成该公司至今无法开发建设。经报海口市政府批准,今年7月,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与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有偿收回协议》,按2.8亿元有偿收回该公司2043亩土地。
“现在闲置的90%土地都已经动起来了,你看,2号、3号商业楼房已封顶,其他也在陆续建设中。”在临高县临城镇二环东路一宗土地上,海南盈海建业投资有限公司闲置了1年多的4.74公顷土地终于被唤醒了。临高县政府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宗土地因企业自身原因一直没有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1年未满2年,该县按《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采取征缴闲置费方式处置,重新约定了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截止目前,该宗地已完成投资额约9800万元,正在建设商业楼房和高层住宅。
“全省推动一批闲置土地动工开发,也带动了一大批项目投资建设。”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处置工作以来,全省已动工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219宗、2.12万亩,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约189亿元。
依法公开处置土地 完善处置制度 避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
“在这次专项处置工作过程中,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是一直坚持的原则。”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国土部门、各市县对每一项政策的制定,每一个环节的操作,每一个问题的解决,每一宗土地的处置,坚持“一地一策”、“一企一议”,区别不同情况,分类解决、灵活处置,不搞“一刀切”,既依法进行土地处置,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检查。
目前,闲置土地专项处置工作已达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预期目标。为此,省政府决定于8月份结束专项清理处置工作,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由各级政府及土地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进行常态化的管理和处置。同时,加强对已处置土地的跟踪监管,对已通过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改变用途、置换等方式处置的闲置土地,要求各市县加强对企业的后续开发利用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消除影响动工开发的政府原因,避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
在此次清理处置工作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处置工作,制订相关规定,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土地置换办法》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海口市等市县也印发了闲置土地处置具体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另据悉,为规范土地供应及后继开发监管行为,避免新增闲置土地,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管的通知》,不断完善对土地供后开发利用进行监管动态巡查机制。(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