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污染源调查 调查资料不作为处罚和收费依据
原标题: 我省开展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
调查资料不作为处罚和收费依据,并严格保密
为进一步掌握全省污染源排污现状,全面摸清全省“十二五”污染物排污基数,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独立开展全省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以下简称“更新调查”),以实现全省污染源调查结果与环境统计数据衔接,保证“十二五”后期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的连续性,奠定污染防治与减排基础,实现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
此次更新调查的对象分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3个部分,具体包括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医疗废物处置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以及养殖小区等。调查内容主要针对工业、生活和农业污染源,调查其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更新调查工作时间从今年7月起持续至明年3月。
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更新调查工作的数据资料将作为我省“十三五”规划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基础,为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科学决策和量化管理提供重要参考,是制定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是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此外,此次更新调查工作涉及对象广、内容多、技术要求规范、数据要求细致准确,需要各相关方面齐心协力配合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据悉,更新调查工作得到的调查数据资料不与“十二五”污染减排计划挂钩,不作为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调查对象的所有信息资料都将进行严格保密,不允许泄露,希望各调查对象做好相关数据协调获取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共同完成全省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