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局召开海口南北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监管工作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培训会

14.10.2015  19:25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经营秩序,提高蔬菜、水果批发经营户的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10月14日上午,海口市局召开海口南北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监管工作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培训会,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南北水果批发市场200余户批发经营者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海口市局副局长吴银华提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大家高度关注的问题。既是食药监部门的责任,也是在座每位批发商户的责任,他强调:一是食品安全责任必须明确。海南省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来,蔬菜水果的批发零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都集中到了食药监部门,蔬菜、水果批发商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必须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进销货台账,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法的保鲜剂,配合食药监部门共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目前南北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最大、最集中、最核心的批发枢纽,部分商户还存在进销货台账不够健全、主动留样积极性不高、主动配合意愿不强等问题,水果、蔬菜的抽检频次和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管长效机制将会进一步升级。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海口市食药监局将健全农残超标蔬菜水果追溯、追回机制,完善检出超标后的处理机制和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系统性。 

  琼山区局的吕书为对全体批发商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巡查制度进行了讲解,要求批发商户必须通过完善台账明确进货渠道和二级批发商、零售商流向,便于全程监管、追回和追溯。 

  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符方宜就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解读,对比新旧《食品安全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变化和特点,重点突出了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力度和刑事责任追究的全面升级。要求批发商户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