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水库库区内建房 保亭水务部门依法拆除

04.02.2015  20:28

  房子依山傍水而建,确实风景宜人。但在水库库区内建房,这不仅违反了《防洪法》和水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还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在南林什丁水库就有这么一户人家把房子建在了水库库区内,2月2日,县水务局、南林乡政府、三道国土资源中心以及南林乡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了联合执法队,对这处违建房屋依法进行了拆除。

  执法人员所说的房屋,就是眼前这栋还没有建成的房屋。记者在现场看到,建房地址离水库水面仅有不到20米的距离。目前,房屋的地基已基本完成,并已修砌起了1米多高的墙面。

  修建房子的是承包水库进行水产养殖的肖先生。2014年10月中旬,水库管护员在对水库进行巡查时发现,肖先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水库库区范围内私自建房。

  南林乡水利站站长吉友发说:“这个是去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份,发现这个老板在这个库区里面违建。当时发现以后,我们也及时的通知他,叫他不要在水库库容里面搞建筑,根据我们保亭水库管理条例,针对水库库容100米以内是禁止建房、垦植、葬坟、起土、挖沙等活动,所以我们根据这个情况,我们也及时通知了乡政府,还有国土所,责令他停止施工。

  南林乡政府在接到国土所的通知后,及时通知了县水务局。当时,县水务局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确认了这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并于2014年12月17日下达拆除决定书,要求肖先生于2014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由县水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

  然而,面对这样的劝告和要求,肖先生并没有执行。肖先生说,由于承包水库进行养殖,工人的住房和仓库都不够,所以才动起在库区内建房的念头。

  养殖户肖先生说:“目前确实是存在困难在这里,住的地方肯定是不够的,包括我们很多材料,很多物资都没有地方放,都是放在外面我们现在。

  由于肖先生没有按照拆除决定书的要求,在2014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该违建物,所以县水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执法组对该违建物依法进行了拆除。

  对于联合执法组依法拆除了自己违建的房屋,肖先生表示认可和理解,但他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地方不够住等实际困难。

  联合执法组表示,在库区内建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进入汛期,水库水位上涨,房子就随时有被大水淹没的危险。所以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将法律法规,甚至是人身安全置之度外。

  联合执法组还表示,对于违反《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危害到水库大坝安全的行为,县水务局将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