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水价每立方米增0.02元 将与水资源费价格联动

13.10.2015  08:44

  10月1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自2015年11月1日起,海口市终端供水价格与全省水资源费实行价格联动,每立方米调整增加0.02元。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水务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关于“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的规定,经海口市政府同意,海口市城市供水价格与水资源费实行价格联动调整。

  根据这次水价调整方案,用水类别将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又分为三级: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现行水价1.75元/立方米,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是1.7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3-33吨之间),现行水价2.63元/立方米,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是2.6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及以上),现行水价5.25元/立方米,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是5.27元/立方米。

  另外,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合表居民生活用水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用水都有调整。

  本次水价联动调整不含地下水资源税。水价联动调整时间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一、水价与水资源费实行联动调整。海口市终端供水价格与全省水资源费实行价格联动,每立方米调整增加0.02元。各用水类别及价格详见下表:

海口市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表

 

 

序号

用水类别

价    格

现行水价

(元/立方米)

 

实施联动机制后水价

(元/立方米)

1

抄表到户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

1.75

  1.77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3-33吨之间)

2.63

2.65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及以上)

5.25

5.27

2

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工业用水

2.4

  2.42

3.2

3.22(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其  他

3.2

  3.22

3

特种行业用水终端价格

10

  10.02

4

合表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1.77

1.79

5

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用水终端价格

1.00

1.02

备注: 表中水价未含代收的0.02元/吨政府价格调节基金。

  二、本次水价联动调整不含地下水资源税。

  三、水价联动调整时间。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记者 陈望)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