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涯水业公司占用林地铺设管道 补偿款2年未给

10.06.2015  02:51

      据黄先生称,这些林地就是自己承包。(三亚新闻网记者沙晓峰摄)

      据黄先生称,这些林地就是自己承包。(三亚新闻网记者沙晓峰摄)

      “水业公司临时使用林地扩建梅山段供水管道工程,使用年限近1年,根据规定,应当给予该路段林地地上作物予以赔偿。可是,赔偿款却迟迟未收到。”6月9日,三亚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此事,记者随即展开调查。据当年的经办当事人、原长山村委会主任罗丕仁介绍称,赔偿款已到村委会,但由于黄先生将林田再转包他人,导致不知道赔偿给谁,建议黄先生通过走法律程序来解决。

      市民报料:承包林地被占用,补偿款至今未到位

      黄先生称,1982年3月9日,他承包了三亚崖城长山村委会(原长山大队)1620亩沙坡。并在1983年至1985年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植树造林。2012年5月份,海南天涯水业公司实施梅山供水管道工程,需要从梅山段林地地下埋管施工,时间从2012年4月25日至2013年4月25日止。为了配合工程建设,他愿意将从自家的土地临时给予供水管道铺设使用。“承包林地被占用,可补偿款至今未到位?”黄先生表示,不知什么情况,上述公司临时征用其土地期间的林木补偿款至今没有到位。

      9日上午,根据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前往崖州区长山村委会一探究竟。黄先生家的林地范围东至梅山农场场道出口,西至三更村路口,南至国防公路,北至国防公路界含公路界。记者在现场看到林地里树木大多已砍伐,裸露着黄土,公路边还零散地堆放着一些水管。

      黄先生称,当时在丈量地上附着物时,无论是村委会还是天涯水业公司均未请他在现场清点,至于补偿款的具体数额自己更不清楚。

      资料显示:赔偿款已到村委会

      当日,记者从三亚市林业局关于海南天涯水业公司临时使用林地扩建三亚市梅山供水管道工程的批复中获悉,林业部门同意天涯水业临时使用1.58公顷林地,使用期限为1年。并要求天涯水业公司向林业主管部门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应该保护周边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期满后立即停止一切占用行为,恢复植被。

      关于黄先生所反映林木征用补偿款未下发一事,记者随后从海南天涯水业给予黄先生的答复函获悉,该公司是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并取得砍伐证后,于2012年2月份会同长山村委会主任罗丕仁等人的见证下,共同清点整路段海防林后,并将长山村管辖范围内的林地赔偿款全部赔付与长山村委会,由该村委会负责分配村委会与村民之间赔偿分配问题。

      当事人回应:黄先生将林地再转包他人,导致不知道赔偿给谁

      随后,为了核实情况,记者采访了原长山村委会主任罗丕仁。他告诉记者,梅山段供水管道长度5公里左右,途径路段林木赔偿款,天涯水业公司已悉数拨付到了村委会,约31万余元。根据村委会与村民的合同,赔偿款按照7:3比例分配,村民可得到70%,村委会得到30%。途经的林地,黄先生家占1公里左右。目前,其他村民赔偿款均已到账,仅黄先生一家的赔偿款到现场还没有给,原因在于他将林田再转包别人,导致不知道赔偿给谁。

      罗丕仁说,黄先生在几年前便将目前征用的林地转让给了一位陈姓村民。而当年清点树木时,陈姓村民也在场。后来,因黄先生与陈先生两人围绕承包土地的相关事宜一直僵持不下,甚至对簿公堂,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这才导致赔偿款迟迟无法兑现。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地上的林木赔偿款赔付给谁。而黄先生的林地究竟有无租赁给陈姓村民,就目前情况来看,只能走法律程序。